crime · SingTao

山東女子指9歲起遭繼父性侵八年 申訴追究強姦罪

about 2 hours ago4 MIN
山東女子指9歲起遭繼父性侵八年 申訴追究強姦罪

Summary

山東31歲女子張敘白(化名)指稱,自己自2003年、即9歲起,遭繼父張耀盛(化名)多次性侵,情況持續至2010年,前後長達8年。 她於去年6月報警後,蘭陵縣檢察院認定張耀盛涉嫌猥褻兒童罪,但以追訴時效已過為由,作出不起訴決定。 張敘白不接受有關結果,已向上級的臨沂市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改以強姦罪追究繼父的刑事責任。 事件經內地傳媒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並一度登上微博熱搜。

Key Points

  • 報道指,張敘白出生後即被親生父母送養,1歲時養父離世,其後養母改嫁張耀盛,張耀盛遂成為其繼父。
  • 張敘白稱,2003年她9歲時首次遭繼父強姦,其後由2003年至2010年間,多次遭受性侵害。
  • 她於去年6月報警,蘭陵縣檢察院其後認定張耀盛涉嫌猥褻兒童罪,但因追訴時效已過,決定不起訴。
  • 張敘白不服決定,已向上級檢察院申訴,要求案件改以強姦罪方向處理,追究繼父刑責。
  • 她又指,養母曾在通話中要求她「將就將就過」,又稱知道繼父是「這樣的人」,相關說法令她極度心碎。

Why It Matters

這宗個案對香港讀者而言,值得關注的不只是家庭倫理衝擊,更涉及兒童性侵案件延後報案後,如何受制於追訴時效與罪名認定。 事件亦顯示,受害人即使成年後決定報警,仍可能面對來自家庭內部的壓力與否定,令維權與追責變得更艱難。 張敘白向內地傳媒講述經歷時表示,自己出生後已被親生父母送走,童年成長背景本已複雜。 報道稱,她1歲時養父離世,養母其後改嫁張耀盛。 她指,2003年9歲時,繼父第一次將她強姦,其後多年反覆施暴,直至2010年仍未停止。 這段經歷對她造成長期陰影,其中一項具體影響是,她自小喜歡粉紅色,但自從遭繼父強姦後,便不敢再接觸同樣顏色,以免勾起不堪回憶。 案件在法律程序上的爭議,集中於檢方對罪名及追訴時效的處理。 張敘白於去年6月報警,指自己自9歲起遭繼父強姦。 蘭陵縣檢察院其後認定,張耀盛涉嫌猥褻兒童罪,但以追訴時效已過為由,決定不起訴。 張敘白不接納有關決定,隨即向上級檢察院申訴,要求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兩家報道均指出,她現時爭取的核心,是希望案件不只停留在已過追訴期的猥褻兒童罪,而是按她所指的實際侵害性質,重新審視是否應以強姦罪處理。 除法律爭議外,養母的反應亦成為事件引發公憤的重要原因。 張敘白表示,自己成年後決定起訴繼父,一度仍覺得對不起養母,認為對方始終養育自己,心中一直有虧欠感。 然而,當她嘗試與養母緩和關係時,對方在電話中不但沒有明確站在她一方,反而向她求情,稱「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又說「白養你這幾年了,你就將就將就過不行嗎?」 張敘白又引述養母稱:「我知道他是這樣的人,但是我沒有想到他會玩你。」 on.cc的報道亦提到,養母甚至稱她是「活該」,令她徹底覺得對方不配當母親。 事件曝光後,張敘白選擇在不遮臉的情況下公開自己的經歷。 她表示,這樣做是希望增加外界對其說法的可信度,亦是「豁出去一切」為自己維權。 她同時希望,更多有類似遭遇的人能從她的事件中得到提醒,及早報警,把握追訴期內的主動權。 另據報道,內地記者曾接觸張耀盛,但對方未有正面回應提問,並出言趕走記者。 從公共討論角度看,這宗案件之所以迅速引發關注,一方面在於受害人指控的時間跨度長達8年,另一方面則在於她成年後主動報案,卻面對不起訴決定與家庭內部冷漠回應的雙重打擊。 對香港社會而言,雖然案件發生於山東,但其牽涉的兒童保護、家庭失責、受害人延後報案,以及司法程序如何回應歷史性侵指控等問題,均具有跨地域的警示意義。
張敘白向內地傳媒講述經歷時表示,自己出生後已被親生父母送走,童年成長背景本已複雜。 報道稱,她1歲時養父離世,養母其後改嫁張耀盛。 她指,2003年9歲時,繼父第一次將她強姦,其後多年反覆施暴,直至2010年仍未停止。 這段經歷對她造成長期陰影,其中一項具體影響是,她自小喜歡粉紅色,但自從遭繼父強姦後,便不敢再接觸同樣顏色,以免勾起不堪回憶。 案件在法律程序上的爭議,集中於檢方對罪名及追訴時效的處理。 張敘白於去年6月報警,指自己自9歲起遭繼父強姦。 蘭陵縣檢察院其後認定,張耀盛涉嫌猥褻兒童罪,但以追訴時效已過為由,決定不起訴。 張敘白不接納有關決定,隨即向上級檢察院申訴,要求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兩家報道均指出,她現時爭取的核心,是希望案件不只停留在已過追訴期的猥褻兒童罪,而是按她所指的實際侵害性質,重新審視是否應以強姦罪處理。 除法律爭議外,養母的反應亦成為事件引發公憤的重要原因。 張敘白表示,自己成年後決定起訴繼父,一度仍覺得對不起養母,認為對方始終養育自己,心中一直有虧欠感。 然而,當她嘗試與養母緩和關係時,對方在電話中不但沒有明確站在她一方,反而向她求情,稱「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又說「白養你這幾年了,你就將就將就過不行嗎?」 張敘白又引述養母稱:「我知道他是這樣的人,但是我沒有想到他會玩你。」 on.cc的報道亦提到,養母甚至稱她是「活該」,令她徹底覺得對方不配當母親。 事件曝光後,張敘白選擇在不遮臉的情況下公開自己的經歷。 她表示,這樣做是希望增加外界對其說法的可信度,亦是「豁出去一切」為自己維權。 她同時希望,更多有類似遭遇的人能從她的事件中得到提醒,及早報警,把握追訴期內的主動權。 另據報道,內地記者曾接觸張耀盛,但對方未有正面回應提問,並出言趕走記者。 從公共討論角度看,這宗案件之所以迅速引發關注,一方面在於受害人指控的時間跨度長達8年,另一方面則在於她成年後主動報案,卻面對不起訴決定與家庭內部冷漠回應的雙重打擊。 對香港社會而言,雖然案件發生於山東,但其牽涉的兒童保護、家庭失責、受害人延後報案,以及司法程序如何回應歷史性侵指控等問題,均具有跨地域的警示意義。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