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宏福苑火災報告周四交特首 ICU成焦點
SingTao · 1 SOURCES1 day ago4 MIN

Summary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早前完成聽證會後,原擬於10月中下旬向特首李家超提交報告,消息指有關安排將按計劃在本周四落實,由主席陸啟康率領委員向特首遞交報告。 據了解,報告不僅會還原這場火災慘劇的緣起、發展及關鍵過程,亦會在後半部分設重點章節,集中分析哪些政府部門在監管、巡查及處理投訴方面出現明顯缺失,其中在聽證會中被揭發問題最多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幾乎肯定會成為重點檢視對象。
Key Points
- 由於亞太經合組織財長會議於周二及周三在香港舉行,政府完成相關工作後,預料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會在周四率團向李家超提交報告。
- 李家超早前表明,待委員會提交報告後,政府會按內容在短期內盡快推行全面改革,並追究責任;不過由於檢視報告需時,內容未必即時公開,預料最遲11月初公布。
- 有資深建制人士認為,政府收到報告後需要時間審視屬正常,但建議「早一日得一日」公布,因為委員會原定9月完成工作,且已曾向特首申請延期一次,社會現時更關注後續如何交代。
- 據悉報告前半部主要是把聽證會及總結陳詞中已披露的資料重新梳理,包括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的責任,以及火災發生與蔓延的細節;真正關鍵的是後半部,將建基於既有事實,逐一分析部門責任。
- 在聽證會中,ICU涉及的爭議最多,包括有人員涉嫌事先知會承建商巡查工地、過度依賴文件及註冊檢驗人員監管、屢次輕信承建商說法,以及未有妥善處理居民投訴。
Why It Matters
這份報告不只是還原事故真相,更會直接影響政府如何啟動行政問責,以及是否進一步觸及政治問責的界線。 社會現時關注的焦點,已由火災本身逐步轉向政府會否迅速公布結論、如何界定責任層級,以及改革能否真正回應長期存在的監管文化問題。
宏福苑大火調查報告之所以備受注目,除了因為火災本身造成重大震撼,更因為聽證會期間已揭露大量涉及制度、文化與執行層面的問題。 早前長達627頁的總結陳詞,已提及整場火災的多項關鍵細節,包括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的責任,以及火勢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環節。 消息指,委員會在正式報告中,會先把這些已知資料有系統地整理,讓整體脈絡更清晰;但真正左右外界觀感與政府後續部署的,將是後半部對部門失誤的深入分析。
其中,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被視為最可能被「重點招呼」的部門之一。 聽證會顯示,該組在大維修工程監管上被質疑存在多重漏洞,例如巡查前疑有預先通知承建商、監管方式偏重文件審閱而非實地掌握情況、對承建商及註冊檢驗人員的說法過於信任,以及對居民多次投訴未有作出足夠跟進。 報道又提到,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曾多次到宏福苑巡查,對於大維修期間以發泡膠封窗的情況,他作供時稱自己「未有特別關注」,亦未及早意識到棚網阻燃性不足;作為主管,其責任料會在報告中佔相當篇幅。
除ICU外,其他涉事部門如勞工處、消防處等,據悉亦會在報告中設章節評論其責任。 政府早前已成立調查小組,處理宏福苑大火相關行政問責事宜;程序上,須由特首或司長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第二級調查,之後才會正式展開個案處理。 換言之,報告一旦提交,外界不只會看內容如何定性,更會留意政府何時正式「開File」、問責層級去到哪裏。
至於問責範圍應否延伸至政治任命官員,政圈內仍有明顯分歧。 有建制黨派核心人士指出,單看聽證會內容,部分在火災發生當日的時任部門主管已明顯有工作疏漏,行政問責難以避免;但若再追溯到更早期形成的制度與文化問題,便可能牽涉前任官員是否未有糾正錯誤文化。 亦有行會成員認為,早前有關「刑不上局長」的說法,不排除是有人為日後問責部署作期望管理;但亦有人指出,部分官員與火災並無直接關係,例如副司長,要其承擔政治責任並不容易,因此如何「落刀」必須非常審慎。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則表示,問責界線不可能有完全科學的劃法,政府需要在維持管治威信與效能、平息民怨,以及整體社會利益之間作出衡量。 他認為,被問責者的身份、地位及與火災的關係,都是評估因素,不能讓社會覺得只是隨便找幾個人「祭旗」。 他又指出,火災發生近一年,並不足以令社會淡忘事件,民情亦可能隨報告出爐再被觸動,因此政府必須準確預判社會反應,再決定如何公布及跟進。
宏福苑大火調查報告之所以備受注目,除了因為火災本身造成重大震撼,更因為聽證會期間已揭露大量涉及制度、文化與執行層面的問題。 早前長達627頁的總結陳詞,已提及整場火災的多項關鍵細節,包括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的責任,以及火勢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環節。 消息指,委員會在正式報告中,會先把這些已知資料有系統地整理,讓整體脈絡更清晰;但真正左右外界觀感與政府後續部署的,將是後半部對部門失誤的深入分析。
其中,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被視為最可能被「重點招呼」的部門之一。 聽證會顯示,該組在大維修工程監管上被質疑存在多重漏洞,例如巡查前疑有預先通知承建商、監管方式偏重文件審閱而非實地掌握情況、對承建商及註冊檢驗人員的說法過於信任,以及對居民多次投訴未有作出足夠跟進。 報道又提到,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曾多次到宏福苑巡查,對於大維修期間以發泡膠封窗的情況,他作供時稱自己「未有特別關注」,亦未及早意識到棚網阻燃性不足;作為主管,其責任料會在報告中佔相當篇幅。
除ICU外,其他涉事部門如勞工處、消防處等,據悉亦會在報告中設章節評論其責任。 政府早前已成立調查小組,處理宏福苑大火相關行政問責事宜;程序上,須由特首或司長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第二級調查,之後才會正式展開個案處理。 換言之,報告一旦提交,外界不只會看內容如何定性,更會留意政府何時正式「開File」、問責層級去到哪裏。
至於問責範圍應否延伸至政治任命官員,政圈內仍有明顯分歧。 有建制黨派核心人士指出,單看聽證會內容,部分在火災發生當日的時任部門主管已明顯有工作疏漏,行政問責難以避免;但若再追溯到更早期形成的制度與文化問題,便可能牽涉前任官員是否未有糾正錯誤文化。 亦有行會成員認為,早前有關「刑不上局長」的說法,不排除是有人為日後問責部署作期望管理;但亦有人指出,部分官員與火災並無直接關係,例如副司長,要其承擔政治責任並不容易,因此如何「落刀」必須非常審慎。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則表示,問責界線不可能有完全科學的劃法,政府需要在維持管治威信與效能、平息民怨,以及整體社會利益之間作出衡量。 他認為,被問責者的身份、地位及與火災的關係,都是評估因素,不能讓社會覺得只是隨便找幾個人「祭旗」。 他又指出,火災發生近一年,並不足以令社會淡忘事件,民情亦可能隨報告出爐再被觸動,因此政府必須準確預判社會反應,再決定如何公布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