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水警夫妇涉16次袭击外佣 获准保释候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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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宗原本只涉及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案件,周三在观塘裁判法院再讯时有新进展。控方表示,在取得法律意见后,申请新增14项控罪,并修订原有两项控罪,使一名44岁休班水警及其46岁妻子面对的控罪总数增至16项,指称两人于2026年3月至5月期间,在黄大仙一个纪律部队宿舍单位内,先后16次袭击同一名外佣。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修订控罪,并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案件押后期间,两名被告继续获准各以1000元保释候讯。
Key Points
- 两名被告分别为44岁黎鹤龄及46岁许珞珩;前者报称公务员,后者报称家庭主妇。
- 涉案地点为黄大仙丰盛街55号丰盛街纪律部队宿舍1座某单位,现时全部新增及修订控罪均围绕该处发生的指称事件。
- 经修订后,黎鹤龄被控8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于3月6日至5月24日期间,8度袭击女子Bulong Rosmir Baay。
- 许珞珩则被控4项普通袭击罪,指她于5月2日至20日期间,在同一单位4度袭击同一名女子。
- 两人另共同被控3项普通袭击罪及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其中涉及5月25日的一次指称袭击,控方称事主因此受伤。
- 从控罪结构来看,案件已由最初集中于5月两宗指称袭击,扩大为涵盖3月至5月较长时段内的多次事件。按现时控罪内容,两名被告合共面对15项普通袭击罪,以及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 am730另引述警方早前说法称,黎鹤龄已被停职,而在停职前驻守水警西分区。 这一背景使案件除一般刑事程序外,也因被告身份及案发地点而更受关注。涉案地点属于纪律部队宿舍,意味着相关指称并非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是在纪律部队人员居住环境内发生。
- 案件编号为KTCC1048/2026。 现阶段法庭并未处理案情争议或证据真伪的实体问题,这次聆讯的重点主要是控方修订控罪、法庭批准相关申请,以及安排押后,让辩方有时间索取文件并准备后续答辩。
- 对香港读者而言,接下来值得留意的,是辩方取得文件后会否提出进一步申请,以及控方如何就16项控罪分别举证。由于案件目前仍处于初步程序阶段,法庭现时处理的主要是排期、保释及控罪修订等事项,案件的实体审理仍有待之后讯期展开。
Why It Matters
案件由原先两项控罪扩大至16项,显示控方在取得法律意见后,已将指称行为整理为一段较完整的时间线,令案件性质由个别事件转为涉及多次指称袭击的持续案情。 由于被告之一为据报已被停职的休班水警,而案发地点又是纪律部队宿舍,案件在社会观感及公众关注层面都比一般袭击案更受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