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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機場私煙案判囚 內地旅客分別囚10月及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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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機場私煙案判囚 內地旅客分別囚10月及8月

Summary

香港海關近日先後公布兩宗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的私煙案件,涉案者均為內地男旅客,並已被法庭判處監禁及罰款。 其中較大一宗案件發生於8月8日,海關人員截查一名31歲抵港內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3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4.86萬元,應課稅值約44.2萬元。 HK01報道指,該名男子其後被判入獄10個月及罰款1,000元。 另一宗案件則涉及一名25歲內地男旅客,他於9月16日由阿聯酋杜拜飛抵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海關截查,行李內被搜出約6.6萬支未完稅香煙,並於9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及罰款2,000元。

Key Points

  • 海關於8月8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1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搜查其隨身個人行李。
  • 人員在該旅客行李內檢獲約13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4.86萬元,應課稅值約44.2萬元。
  • 該名31歲旅客當場被捕,HK01報道指案件其後判囚10個月,另罰款1,000元。
  • 另一宗案件中,一名25歲內地男旅客於9月16日由阿聯酋杜拜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後被截查。
  • 海關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6.6萬支未完稅香煙,他於9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及罰款2,000元。
  • 香港海關對其中一宗案件的判刑表示歡迎,指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從兩宗案件可見,海關對旅客經航空口岸攜帶大量未完稅香煙入境的執法取態相當明確,一旦檢獲大批私煙,通常會即時拘捕並循刑事程序處理。 雖然兩宗案件的檢獲數量、估值、出發地及刑期不同,但共同點是都在旅客個人行李內發現大批未完稅香煙,並最終由法庭判處即時監禁。
  • 根據海關提醒,《應課稅品條例》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這些法定最高刑罰顯示,私煙並非單純的報關違規,而是涉及逃避稅項的刑事罪行,法庭在處理時可按案情嚴重程度施加監禁及罰款。
  • 就本港讀者而言,兩宗案件亦反映香港國際機場仍然是海關堵截私煙流入本地市場的重要關口。 當涉案香煙數量以萬支計,除牽涉可觀稅款損失外,亦顯示有關行為並非一般旅客少量超額攜帶,而是具明顯走私性質。 海關並呼籲市民,如懷疑有私煙活動,可致電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及網上表格作出舉報。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社會而言,這兩宗案件說明海關持續把航空口岸作為打擊私煙的重要防線,務求在貨物流入市面前先行堵截。 同時,法庭接連判處監禁,亦向旅客及販運者傳遞清晰訊息:攜帶大批未完稅香煙入境並非輕微違規,而是可能即時失去自由的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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