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前司機稱被要求停薪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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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高等法院周二續審蔡天鳳碎屍案,控方同日傳召三類證人,包括蔡天鳳前私人司機錢紀信、油麻地廚具店女店員,以及曾處理加多利山單位交易的地產經紀,證供分別圍繞案發前的用車安排、廚具購買經過,以及涉案住宅的資金來源。 其中錢紀信供稱,鄺港傑於2022年11月向他表示「我哋屋企人要去旅行兩個月」,要求他停薪留職,待兩個月後返港再決定是否重新聘請;他提出每月支半個月糧,由自己負責洗車、開引擎及打理七人車,但遭拒絕,最終辭職離開。 另一邊廂,廚具店女店員A供稱,2023年2月8日有一名六旬白髮男子到店購買意大利製絞肉機、14吋乘14吋湯煲、15吋砧板及11吋篩,折後共付8,700元,期間曾查問碎骨機或「化骨機」是否可以連骨一併處理,但得悉售價約3.5萬元後沒有購買。 地產經紀黃德昇則指,2019年鄺球購入加多利山Kadooria單位時,曾交出由蔡天鳳戶口開出的374萬元支票作訂金,並稱「新抱睇啱單位,想買畀小朋友住,方便返學」。
Key Points
- 錢紀信稱,他於2021年4月申請司機職位,由李瑞香面試及拍板聘用,2021年5月1日開工,每周工作6日、月薪2萬元,之後才知道真正「話事」及支付薪金的人是蔡天鳳。
- 他主要負責接送蔡天鳳與鄺港智的一對子女上學及回家,尤其接送長子往屯門上學;此外亦會接載李瑞香及其家人外出飲茶、購物,譚家司機有時會與他交替工作。
- 錢紀信又指,安排司機工作的WhatsApp群組成員包括蔡天鳳、李瑞香、鄺港傑及他本人;鄺港傑返港後會指揮其工作,而白色豐田七人車的行車記錄儀在後期才恢復運作,密碼由鄺港傑掌握。
- 在辯方盤問下,錢紀信提到2022年2月曾載蔡天鳳返回海棠路住所,見到屋外有數名男子徘徊,蔡一度留在車內躲避;他理解事件與欠債有關,並稱蔡當時曾致電鄺港傑借60萬元。
- 錢紀信亦稱,蔡天鳳平日外出常攜大量現金,但約由2022年2月至6月起情況有變,他感覺蔡有現金周轉問題,有時購物要他先墊支,之後再還款。
Why It Matters
今次證供把案發前家庭內部的日常運作拆得更細,包括誰安排司機、誰掌握車Cam、誰支付物業訂金,以及案發前曾購買過甚麼器具,均成為陪審團理解整體脈絡的重要拼圖。 對持續關注案件的香港讀者而言,審訊亦顯示控辯雙方如何透過司機工作紀錄、零售交易、支票與物業文件等生活化證據,逐步重組案發前的人際關係與資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