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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虛報零售業務申請防疫基金囚8至2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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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虛報零售業務申請防疫基金囚8至27個月

Summary

涉及防疫抗疫基金「零售業資助計劃」的企圖欺詐案,5名被告受審後,其中3名男子被裁定罪成,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獄8個月至27個月不等。 法庭接納案情指,各人於2020年疫情期間提交虛假資料、店舖相片及證明文件,訛稱多間公司經營主要及實質零售業務,企圖申領資助,但所有申請最終被政府拒絕。 暫委法官黃士翔指出,案件屬有預謀犯案,性質嚴重,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不過由於各被告在2020年9月被捕後,相隔3年多才被起訴,屬不合理延誤,故在量刑時作出扣減。 除監禁外,法庭亦向3名罪成被告頒下取消董事資格令,其中毛嘉進被取消4年,何政峰及鍾偉權各被取消3年。

Key Points

  • 5名被告依次為劉偉娟、毛仲偉、何政峰、鍾偉權及毛嘉進;其中劉偉娟與毛仲偉早前已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 其餘3人經審訊後罪成,何政峰被判囚9個月、鍾偉權判囚8個月、涉及9罪的毛嘉進判囚27個月。
  • HK01報道指,3名罪成被告共就11個零售業務提交虛假店舖相片及文件,企圖騙取合共88萬元資助。
  • 案情顯示,申請所涉業務包括「國家司法考試培訓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學術交流中心」、「中國香港柔術總會有限公司」及「喜日影像」等。
  • 各被告曾把公司業務性質更改為零售,例如「零售法律書籍」、「零售建築工具」及「零售柔術用品」,部分表格簽署人對此並不知情。

Why It Matters

本案反映,即使最終未有成功取得公帑,只要以虛假資料申請政府紓困資助,法庭仍可視為嚴重欺詐行為而判處即時監禁。 對香港社會而言,案件亦突顯政府在審批疫情支援計劃時,如何透過比對店舖相片、營運證明、地址及電費單等資料識別可疑申請。 另一方面,法庭明言檢控延誤對被告造成壓力並影響量刑,亦為同類案件提供一個重要司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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