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涉Ocamp偷窥案 被告称误见女生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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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宗与大学迎新营有关的偷窥案在庭上播放被告录影会面内容。被告Y.L.H.现年31岁,案发时为学生,他就其中一项偷窥女子洗澡的指控表示,自己并非有意偷看,而是因为脚部被组员洒到食物及饮品后感到发黏,出于个人卫生考虑,才在深夜前往浴室洗脚,开门后随即拉开浴帘,才看到事主E正在洗澡,并在不足一秒内退开。 他强调自己事前不知道浴室门锁已经损坏,也没有人通知他,并反指如果事主明知门锁坏了,理应请其他女性在门外帮忙看守。 他同时批评涉案度假村在门锁有问题的情况下仍出租房间,也质疑迎新营主办方安排男女学生同房,认为两方面都存在明显漏洞。
Key Points
- 被告Y.L.H.共被控5项罪名,包括3项非礼、1项强奸及1项偷窥,涉案时间分别为2023年1月以及7月至8月期间。
- 5项控罪中,除一项非礼指在飞鹅山发生外,其余控罪均与大学迎新营有关,显示案件主要围绕Ocamp期间的相处与住宿情境展开。
- 就事主E的偷窥指控,控方称被告于2023年8月28日在大屿山梁绍荣度假村某房间偷窥女子E,这也是本次庭上录影会面的核心内容之一。
- 被告在会面中称,案发时其正职为救生员,月薪约2.1万元,并因本案被暂时停职;同时他正兼读大学学士课程,主修健康教育。
- 他还表示自己在2023年参加过4至5个迎新营,包括游戏学会、甜品学会、剧社等学会举办的活动,另曾报名音乐学会迎新营但最终没有参加。
- 被告进一步交代,他与组员留宿的房间内设有一个厕所和一个浴室,而浴室门后约一米处装有浴帘。 他称案发当晚约10时曾洗澡,之后回到床上休息,因此虽然早前用过浴室,但因为浴室门可以正常关上,所以没有留意到门锁其实无法上锁。 当警员在录影会面中质疑,他既然已经使用过浴室,理应知道门锁有问题时,被告回应称自己当时没有察觉,也没有任何组员告诉他门锁损坏。
- 至于案发经过,被告称约在凌晨12时半,有组员把食物及饮品洒到他的脚上,令地板和皮肤都变得黏腻。 他表示自己一向较注重卫生和健康,因此立即前往浴室清洗。 他称推开浴室门后,“一时没留意就看到,怎么有个女人在洗澡”,并指自己在不足一秒内已经“弹出去”,即立刻退开。 警员追问他为何入内前不先敲门,他则表示自己在家中的习惯是,看到门关着,便会假设里面没人;而且在他的理解中,如果有人在浴室洗澡,尤其是女性,通常会先锁门。
- 警员也质疑他为何没有听到水声。被告回应称自己当时没有听到,而且是一开门就拉开浴帘,中间没有任何停顿。 对于事主E认为他事后道歉态度轻浮,被告予以否认,并称自己当时是诚心道歉,表示“无心看你洗澡”。
- 在整段会面中,被告多次把焦点放在住宿安排和设施管理上。他称,如果事主E明知门锁已经损坏,就应请另一名女性在门外帮忙看守,否则本身就存在风险。 他又认为,如果组长知道门锁有问题,就应逐一通知所有组员,而不是依赖组员之间互相转告,并强调自己“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门锁坏了”。 此外,他质疑度假村在门锁损坏情况下仍把房间租给参加者,做法并不妥当。
- 被告还提到自己曾任旅行社领队,按其经验,如果房间有问题,通常会要求换房,并会逐一通知团友相关安排。 他也称曾任三级康乐事务助理,处理退款等事务时同样会采取逐一联络方式,以此说明自己认为主办方在信息传达上存在不足。 对于迎新营安排男女学生同房,他更直言这是“十分大问题”,认为即使一般宿舍安排也不会这样处理。
Why It Matters
案件除了涉及被告是否具有偷窥意图,也让迎新营住宿安排、男女同房、门锁失修及通知机制等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对香港高校举办过夜活动具有现实参考意义。 在审讯层面,被告是否知悉门锁损坏、入浴室前是否作出合理查察,以及见到事主后的即时反应,都可能成为法庭评估其说法可信度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