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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副教授涉收贿220万元案 4人被控11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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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副教授涉收贿220万元案 4人被控11罪

Summary

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黄家伟,与教育公司董事兼股东禤文浩、禤的妻子朱慧儿及侄子张进,因一宗涉及贿赂及诈骗的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以便控方准备把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各被告获准以1万元及5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也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Key Points

  • 4名被告分别为45岁港大教育学院副教授黄家伟、56岁Immersive Learning Lab Company Limited及香港朗琦科技教育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禤文浩、57岁朱慧儿,以及26岁张进。
  • 黄家伟与禤文浩同被控9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二人于2023年8月至2026年6月期间串谋,让时任港大副教授的黄家伟接受禤文浩提供约220万元贿款。
  • 控方指有关款项属于诱因或报酬,涉及黄家伟向禤文浩名下两间公司批出6份IT教育项目采购订单,并在招标工作中给予优待。
  • 同一组控罪还指,相关安排包括让朱慧儿、张进及另外5人受雇于港大,作为上述利益交换的一部分。
  • 4名被告另被控共2项诈骗罪,指他们于2024年1月至4月期间,虚假向港大表示朱慧儿及张进已按一份服务协议提供协助首席研究人员筹备课程及开发研究项目的订明服务,诱使港大分别向两人支付6万元服务费,合共12万元。

Why It Matters

案件下一步将进入转介区域法院的程序,意味着法庭将更深入处理涉案采购、招标优待及聘用安排的指控。 对香港读者而言,事件也把焦点带到大学如何管理外部资助项目、采购制度及服务付款审核。 案件编号为ESCC 2026/2026,今次提堂地点为东区裁判法院。 两家媒体都指出,控方现阶段需要时间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因此案件目前仍处于初步司法程序,尚未进入正式审讯阶段。 法庭批准各被告保释,但附带不得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等条件,显示案件在后续程序中仍需确保证人及证据安排不受影响。 本案的核心指控,围绕港大教育学院副教授黄家伟与教育公司股东禤文浩之间的往来。 控罪称,黄家伟在港大任职期间,涉嫌接受约220万元贿款,作为向禤文浩两间公司批出6份IT教育项目采购订单、在招标工作中给予优待,以及安排禤的亲属和其他人士受雇于港大的回报。 《星岛》进一步报道,涉案多份学校IT教育项目订单总值逾1,000万元,使案件不仅涉及个人收受利益,也涉及大学项目采购金额及程序是否受到不当影响。 在诈骗部分,4名被告被指于2024年1月至4月期间,向港大作出虚假陈述,声称朱慧儿及张进已根据一份服务协议,完成协助首席研究人员筹备课程及开发研究项目的订明工作。 港大因而被诱使向朱慧儿及张进各支付6万元服务费,合共12万元。 这一部分与贿赂指控相互呼应,反映控方认为案件不只涉及采购优待,也包括通过人事或服务安排取得金钱利益。 根据廉政公署新闻稿内容,黄家伟在案发期间还兼任教育应用资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CITE)主任,职责包括按照港大的采购程序,运用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及政府优质教育基金等资助,推动IT教学应用。 涉案项目包括“透过人工实境的新平台来优化素养教育2.0”(“eLEARN2.0”),即CITE开发的虚拟现实小学电子学习平台,以及面向高中生的新兴科技培育计划——赛马会“科•苗”计划。 这些背景显示,案件所涉并非一般私人商业交易,而与教育科技、学校项目以及公共或慈善资助的使用有关。 目前案件仍在初步阶段,法庭并未裁定任何被告有罪。 不过,由于控罪涵盖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诈骗,且涉及大学采购、招标、聘用及服务费支付等多个层面,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后,预计将持续受到香港教育界及社会关注。
案件编号为ESCC 2026/2026,今次提堂地点为东区裁判法院。 两家媒体都指出,控方现阶段需要时间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因此案件目前仍处于初步司法程序,尚未进入正式审讯阶段。 法庭批准各被告保释,但附带不得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等条件,显示案件在后续程序中仍需确保证人及证据安排不受影响。 本案的核心指控,围绕港大教育学院副教授黄家伟与教育公司股东禤文浩之间的往来。 控罪称,黄家伟在港大任职期间,涉嫌接受约220万元贿款,作为向禤文浩两间公司批出6份IT教育项目采购订单、在招标工作中给予优待,以及安排禤的亲属和其他人士受雇于港大的回报。 《星岛》进一步报道,涉案多份学校IT教育项目订单总值逾1,000万元,使案件不仅涉及个人收受利益,也涉及大学项目采购金额及程序是否受到不当影响。 在诈骗部分,4名被告被指于2024年1月至4月期间,向港大作出虚假陈述,声称朱慧儿及张进已根据一份服务协议,完成协助首席研究人员筹备课程及开发研究项目的订明工作。 港大因而被诱使向朱慧儿及张进各支付6万元服务费,合共12万元。 这一部分与贿赂指控相互呼应,反映控方认为案件不只涉及采购优待,也包括通过人事或服务安排取得金钱利益。 根据廉政公署新闻稿内容,黄家伟在案发期间还兼任教育应用资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CITE)主任,职责包括按照港大的采购程序,运用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及政府优质教育基金等资助,推动IT教学应用。 涉案项目包括“透过人工实境的新平台来优化素养教育2.0”(“eLEARN2.0”),即CITE开发的虚拟现实小学电子学习平台,以及面向高中生的新兴科技培育计划——赛马会“科•苗”计划。 这些背景显示,案件所涉并非一般私人商业交易,而与教育科技、学校项目以及公共或慈善资助的使用有关。 目前案件仍在初步阶段,法庭并未裁定任何被告有罪。 不过,由于控罪涵盖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诈骗,且涉及大学采购、招标、聘用及服务费支付等多个层面,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后,预计将持续受到香港教育界及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