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骏兴罪成后 民青局委5人监委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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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早前被法庭裁定“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成后,香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已正式启动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委任一个5人监察委员会跟进调查。 按当局公布,委员会将先确立有关指称所基于的事实是否属实,再就已确立的事实是否构成根据《区议会条例》施加处分的理由提出意见;如认为存在处分理由,也会就应施加何种适当处分提出建议,最后向民青局局长麦美娟提交调查报告,由她作出裁决并适时公布。
Key Points
- 民青局表示,元朗区议会主席及3名元朗区议员已于9月14日根据《区议会条例》对施骏兴发起调查,其后由麦美娟按《条例》及履职监察制度委出监察委员会接手处理。
- 5名监察委员会成员名单已经公布,包括陈振彬、林翠玲、姚逸华、李清霞及廖子聪。
- 当局指出,5名成员之中有1人并非区议员,另外4人均为元朗区以外的区议员,来自不同界别,并具备地区工作经验。
- 麦美娟表示,政府非常重视区议员的品行和诚信操守,而《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也明确要求区议员在任何时间及任何方面注意个人言行,确保与区议员应有声誉相称,并符合公众期望。
- 她又称,监察委员会会以严谨态度,不偏不倚、公正持平、独立及客观地按机制调查;为避免影响程序公平,民青局在调查期间不会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 综合多家港媒报道,施骏兴是在9月14日被裁定“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成;其中am730补充称,他被还押至10月27日听取求情及判刑,另一项非礼罪则不成立。
Why It Matters
这宗个案是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如何处理刑事定罪后续责任的一次具体应用,接下来外界关注的重点,将是监察委员会如何界定事实,以及麦美娟最终会否采纳建议作出处分。 对区议会运作而言,事件也关系到公众对区议员操守、问责及制度执行力度的观感,而民青局暂不评论,正是为了避免影响调查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