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内地男涉携大麻花入境香港被捕
On.cc · 3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香港国际机场9月4日公布侦破一宗旅客涉嫌贩运毒品案件,一名29岁内地男旅客从泰国曼谷抵达香港后,在清关期间被海关人员发现其背包内藏有约2公斤怀疑大麻花,以及21支未完税香烟,检获物品估计总市值约50万港元。
海关其后拘捕该名男子,并在调查后控以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一项“管有应课税品”罪,以及一项“未有向海关人员申报管有应课税品罪”。案件排期于9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Key Points
- 被捕人为29岁内地男子,于9月3日从泰国曼谷飞抵香港,随后在机场清关时被海关截查。
- 海关人员在其背包内检获约2公斤怀疑大麻花,以及21支未完税香烟,并当场将其拘捕。
- 当局估计案中检获的大麻花及未完税香烟总值约50万港元,案件被列作旅客涉嫌贩运毒品处理。
- 该男子现被控3项罪名,包括贩运危险药物、管有应课税品,以及未向海关人员申报管有应课税品。
- 案件将于9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进入司法程序后的后续安排将由法庭处理。
- 从现有案情看,案件发生在旅客入境香港后的清关环节。报道显示,海关是在检查涉案男子背包时发现怀疑大麻花及未完税香烟,随后采取拘捕行动。 目前公开资料主要集中于检获数量、估值、入境地点、出发城市及控罪内容,其他细节仍有待法庭程序进一步披露。
- 案件同时涉及危险药物与应课税品两类问题。海关除就怀疑大麻花提出“贩运危险药物”控罪外,也就未完税香烟部分提出“管有应课税品”及“未有向海关人员申报管有应课税品”两项控罪。 这意味着执法部门在处理入境旅客个案时,会按检获物品性质分别援引不同法例作出检控。
- 在法律层面,海关引述《危险药物条例》指出,贩运危险药物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 至于《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士非法入口、管有、售卖或购买应课税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 因此,即使案件中的未完税香烟数量不多,相关申报及管有问题仍可能构成独立控罪。
- 由于涉案男子是从曼谷抵港,案件也再次显示香港海关对航空旅客入境检查维持较高警觉,尤其关注背包及随身行李等常见藏物位置。 现阶段资料未有说明被捕男子是否认罪、是否涉及其他同伙,亦未交代检获物品的进一步来源及去向,这些内容仍需等待提堂及后续司法程序披露。
- 综合各家报道,案件的核心事实一致:一名29岁内地男子从泰国曼谷抵达香港后,在香港国际机场被海关搜出约2公斤怀疑大麻花及2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总值约50万港元,现已被控3项罪名,并将于9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