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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碾毙倒地铁骑士 六旬女司机否认危驾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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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碾毙倒地铁骑士 六旬女司机否认危驾致死

Summary

香港区域法院正审理一宗涉及长沙湾连翔道致命车祸的案件。控方指,2024年3月6日晚上约10时,56岁印度裔铁骑士SYED OMER Habib Mohamed在连翔道北行驾驶电单车时,先后与一辆的士及一辆白色私家车发生碰撞,倒卧路面后,再遭65岁被告刘小丽驾驶的私家车碾过,送往明爱医院后同日证实不治。 刘小丽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及一项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他人受伤后未有停车罪,但承认一项驾驶或使用未符合安全玻璃或透光规定的车辆罪。 被告出庭自辩时称,自己当时正准备变线,注意力放在左侧后视镜及大型蓝色路牌上,没有看到前方有火花、反弹或其他异常,因此没有减速或闪避;她其后看到新闻,才意识到事件可能与自己有关,并主动联系警方。

Key Points

  • 控方称,案发地点为连翔道北行,现场共有三条行车线,当晚有微雨,路面平坦;涉案车辆包括死者电单车、的士、白色私家车、被告驾驶的Tesla Model X,以及另一辆电单车。
  • 案情指,死者原本在左线行驶,其后亮起右转指示灯并向中线靠近,期间电单车煞车拉杆碰到的士车门,死者随即失去平衡,而的士没有停车。
  • 死者连人带车再滑向右线,与白色丰田私家车车头相撞,路面一度擦出火花;白色私家车司机曾即时急煞并向右转向,但仍未能避开碰撞。
  • 控方又指,死者其后被抛出车外并倒在行车线上,与被告车辆相距约8米;被告驾车碾过死者后继续驶离现场,没有即时停车。
  • 被告庭上表示,自己当时有专注驾驶,但没有看到任何异常,又称自己身材较矮,而车辆车身较高,视野受限,因此没有看见倒卧路面的死者。
  • 案件的核心争议之一,是被告在当时环境下是否应当察觉前方已经发生严重事故。控方指出,被告在案发前一个月内曾约12次驶经同一路段,对前往沙田的路线相当熟悉;以一名谨慎司机而言,即使需要看侧镜和路牌,也应有足够时间观察前方路况。 被告则回应称,她在夜间行驶该路段的次数较少,容易错过路口,但同意从时间上说,自己本来有足够机会留意前方。
  • 庭上早前亦播放被告的警诫录影会面。被告向警员表示,事发时感觉到私家车碾过硬物,车身曾突然上下移动,之后又见到路面有一些碎片,但因为当时觉得没有其他异常,所以继续驶走。 另一篇报道披露,被告回家后看到新闻,提到有人在事故后不顾而去,她一度担心涉事车辆会不会就是自己,因此感到惊慌并报警。 两篇报道都指出,被告于2024年3月7日主动联系警方,先表示自己可能掌握与连翔道车祸有关的信息,之后再说明自己驾驶的私家车可能涉案。
  • 关于死因,两篇报道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一篇引述验尸报告称,死者左下肢有撕裂伤及骨盆骨折,死亡因本案引致。 另一篇则称,解剖报告列明直接死因为多处受伤,而辩方并不争议死者是因遭被告私家车碾过而死亡。 无论具体表述如何,案件审理重点都集中在被告是否曾察觉异常、是否有机会采取减速或避让措施,以及在事故发生后是否履行停车责任。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关系到香港驾驶者在快速道路变线、看镜和留意路牌时,对前方路面的持续观察义务。若司机已明显感觉车辆撞到或碾过硬物,却没有即时停车查明情况,日后在刑事责任认定上,可能成为极为关键的争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