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大狀解析法律責任 受害狗主可循民事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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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周日(元朗商場門口)發生一宗狗咬狗致命事故。一隻重達60公斤、體長約1.5米、高約1米的大型啡色犬隻,在商場門口咬住一隻白色小狗的頸部不斷狂咬,導致小狗身體放軟披血,奄奄一息最終傷重不治。現場合共有多名途人駐足圍觀,有人嘗試出手阻止但不成功。期間有一名男子情緒崩潰跪地以雙手掩面痛哭,需旁人拍肩安慰。涉案大狗事後被約6至7名警員以屏風隔板圍封,涉嫌無狗繩、無口罩,僅有頸帶,最終由警方捕獲移交漁護署處理。
Key Points
- 涉案大型犬隻體重達60公斤,體長約1.5米、高約1米,僅有頸帶但無狗繩及口罩,現已由警方移交漁護署處理 。
-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現行法例下,犬隻咬死其他狗隻法律上不一定即時構成刑事罪行,但狗主仍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犬隻出入公眾地方時,須由長度不超過2米的狗帶牵引,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個月 。
- 法律上狗隻屬於狗主的個人財產,若狗隻被咬傷或咬死,等同財產受到毀壞,受害狗主有權向涉事狗主民事索償 。
- 若追討金額在7.5萬元或以下,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若金額超過7.5萬元,則須前往區域法院辦理 。
- 見義勇為介入救狗的市民理應使用合理武力,例如大聲喝止、以掃把或地拖棍等工具隔開犬隻。若使用過分武力導致犬隻受傷,可能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Why It Matters
是次事件揭示本港狗隻管束的法規漏洞,提醒狗主必須依法使用狗帶及口罩,尤其是在公眾地方携带大型犬隻時更須格外謹慎。事件同時澄清了法律上對狗隻傷亡的刑事及民事責任界定,為日後同類案件提供重要參考。
是次事件揭示本港狗隻管束的法規漏洞,提醒狗主必須依法使用狗帶及口罩,尤其是在公眾地方携带大型犬隻時更須格外謹慎。事件同時澄清了法律上對狗隻傷亡的刑事及民事責任界定,為日後同類案件提供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