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逼删示威者相片案 律政司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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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上诉庭今日就一宗与2019年屯门游行相关的案件颁下裁决,驳回律政司针对林卓廷、曾焌熙及钟凯研无罪裁决提出的上诉,维持3人在相关控罪上的脱罪结果。 不过,控方就讼费提出的上诉部分得直,钟凯研在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一项获批讼费的命令被撤销,其余讼费命令则维持不变。
Key Points
- 案件源于2019年7月6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期间,地点在屯门警署外,3名被告被指要求一名市民删除同年7月1日拍下的示威者片段或照片。
- 律政司为上诉方,3名答辩人分别是林卓廷、案发时为网媒记者的曾焌熙,以及案发时为社工的钟凯研。
- 林卓廷与曾焌熙同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钟凯研则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及刑事损坏罪,原审后相关控罪均被裁定不成立。
- 律政司早前主张涉案影片可证明林卓廷具有妨碍司法公正的意图;林卓廷一方则称控方未能证明其行为其后引致何种法律程序,而上诉庭未采纳该说法。
- 上诉庭今日驳回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的上诉,案件编号包括CACC 12/2023,而HK01另列出案件编号为CACC12、29/2023。
Why It Matters
这项裁决意味着原审对3名被告作出的无罪裁决继续有效,相关刑事责任争议在上诉层面暂时告一段落。 同时,法庭在不推翻脱罪结果的情况下仍调整部分讼费命令,也显示上诉程序除处理定罪与否外,还会审视原审附带命令是否适当。
这宗案件的背景,来自2019年反修例风波期间的一次现场争议。根据报道,事发于2019年7月6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期间,地点在屯门警署外。林卓廷与另外两人被指要求一名市民删除涉及同年7月1日拍下的示威者片段或照片,其后引发刑事检控。 3名被告之中,林卓廷与曾焌熙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钟凯研则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及刑事损坏罪。
案件在2023年于区域法院审结后,3人就上述相关控罪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HK01并提到,林卓廷及涉案社工钟凯研在原审均获批讼费。 律政司其后不服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要求上诉庭重新审视原审裁决。 上诉庭今日公布结果,最终驳回律政司就无罪裁决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上诉理由方面,HK01披露,律政司一方早前曾指出,涉案影片可证明林卓廷具有妨碍司法公正的意图。 林卓廷一方则提出,控方未能证明其在7月1日当天的行为,后续引致何种法律程序。 不过,上诉庭未采纳这一说法。 现有资料未有完整交代判词的详细法律分析,但可以确认的是,上诉庭最终没有推翻原审对各项控罪作出的无罪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控方今次并非在所有争议点上都失利。根据on.cc报道,控方就讼费提出的上诉部分成立,法庭批准撤销钟凯研在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中得到讼费的命令,其余讼费命令则维持。 这意味着,虽然3名答辩人在刑事责任上继续维持脱罪,但原审部分附带命令仍被上诉庭修订。
报道还提到,本案原本另有许智峯为被告,但他已流亡海外,法庭亦发出拘捕令。 此外,曾焌熙在原审时另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并被判囚13个月。 这项定罪与今次上诉庭维持的脱罪裁决属于不同控罪,但同样属于本案相关程序的一部分。
综合各方资料,今次裁决的核心在于:律政司未能说服上诉庭推翻原审对林卓廷等3人的无罪裁决,但在讼费安排上取得部分改动。 对持续关注2019年相关案件进展的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在上诉层面的主要争议,现阶段已有明确结果。
这宗案件的背景,来自2019年反修例风波期间的一次现场争议。根据报道,事发于2019年7月6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期间,地点在屯门警署外。林卓廷与另外两人被指要求一名市民删除涉及同年7月1日拍下的示威者片段或照片,其后引发刑事检控。 3名被告之中,林卓廷与曾焌熙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钟凯研则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及刑事损坏罪。
案件在2023年于区域法院审结后,3人就上述相关控罪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HK01并提到,林卓廷及涉案社工钟凯研在原审均获批讼费。 律政司其后不服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要求上诉庭重新审视原审裁决。 上诉庭今日公布结果,最终驳回律政司就无罪裁决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上诉理由方面,HK01披露,律政司一方早前曾指出,涉案影片可证明林卓廷具有妨碍司法公正的意图。 林卓廷一方则提出,控方未能证明其在7月1日当天的行为,后续引致何种法律程序。 不过,上诉庭未采纳这一说法。 现有资料未有完整交代判词的详细法律分析,但可以确认的是,上诉庭最终没有推翻原审对各项控罪作出的无罪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控方今次并非在所有争议点上都失利。根据on.cc报道,控方就讼费提出的上诉部分成立,法庭批准撤销钟凯研在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中得到讼费的命令,其余讼费命令则维持。 这意味着,虽然3名答辩人在刑事责任上继续维持脱罪,但原审部分附带命令仍被上诉庭修订。
报道还提到,本案原本另有许智峯为被告,但他已流亡海外,法庭亦发出拘捕令。 此外,曾焌熙在原审时另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并被判囚13个月。 这项定罪与今次上诉庭维持的脱罪裁决属于不同控罪,但同样属于本案相关程序的一部分。
综合各方资料,今次裁决的核心在于:律政司未能说服上诉庭推翻原审对林卓廷等3人的无罪裁决,但在讼费安排上取得部分改动。 对持续关注2019年相关案件进展的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在上诉层面的主要争议,现阶段已有明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