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买卖协议》期限届满 93.2%业主签署 房屋局将酌情处理特殊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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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大埔宏福苑业主签署《买卖协议》的期限于昨日(10月15日)届满,房屋局表示,A至H八座共1,850户已签署,占总数93.2%,即134户未能在期限前签署,当中涉及遗嘱认证、破产、业权争议或业主身处海外等特殊情况。房屋局强调,会本著情、理、法兼备,并以情为先的原则,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作出适当安排,继续跟进契约转让手续以完成业权转让。
Key Points
- 大埔宏福苑业主签署《买卖协议》的期限昨日届满,A至H八座共1,850户已签署,占八座单位总数的93.2%
- 换言之,有134户没有在期限前签署《买卖协议》
- 部分业主因特殊情况而需要更多时间处理,主要涉及厘清或处理单位业权问题,包括遗嘱认证、破产程序、业权争议,或涉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个案
- 部分业主因现时身处香港境外,未能如期签署《买卖协议》
- 私人市场买卖同样会遇到类似的特殊情况
- 政府会本著情、理、法兼备,并且以情为先的原则,因应个别业主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并作出适当安排
- 政府会继续全速跟进契约转让手续以完成业权转让
Why It Matters
今次高达93.2%的签署率显示大埔宏福苑业主普遍接受政府的收购方案,有助推动项目发展。馀下134户的特殊情况涉及遗产继承、破产及精神无行为能力等复杂法律及家庭问题,政府强调以情为先的处理方式,既要确保程序合法性,亦要顾及弱势业主的实际困难,值得持续关注相关个案的後续处理及安排。
今次高达93.2%的签署率显示大埔宏福苑业主普遍接受政府的收购方案,有助推动项目发展。馀下134户的特殊情况涉及遗产继承、破产及精神无行为能力等复杂法律及家庭问题,政府强调以情为先的处理方式,既要确保程序合法性,亦要顾及弱势业主的实际困难,值得持续关注相关个案的後续处理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