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丹麥出席國際律師協會年會 推廣香港司法制度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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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率團於丹麥哥本哈根出席國際律師協會2026年會,與全球約六千名法律從業者商討法律界重要議題。毛樂禮在研討會上強調大律師「不可拒聘原則」是維護法治關鍵,又介紹香港大律師專業的多層自我監管機制。
Key Points
- 國際律師協會2026年會十月五日至九日在哥本哈根舉行,來自超過一百三十個司法管轄區、逾二千七百間律師事務所、約六千人獲邀出席
- 毛樂禮於十月七日在一場以「轉聘大律師制度在兩極化及民粹主義盛行時期的角色」為題的研討會上發言,指大律師秉持「不可拒聘原則」,是保障市民享有公平審訊權利的關鍵
- 毛樂禮在另一場研討會中介紹香港大律師專業的自我監管機制,包括由紀律委員會跟進投訴,再經執委會及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處理,投訴人可向法院申請覆核
- 德國聯邦律師協會會長烏爾里希·韋塞爾斯博士表示,歐洲律師協會理事會今年三月發表報告,近一萬五千名受訪律師中約百分之五十七曾面對恐嚇行為
- 三名新晉大律師朱柏陵、陳奕匡及葉兆芝參與青年律師委員會交流會,探討跨境資產追討、證據搜集及人工智能在執業的應用等議題
Why It Matters
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國際律師協會年會上,積極推廣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奉行普通法的優勢,以及調解、仲裁等另類爭議解決服務的發展,包括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及改革仲裁法例 。各國法律團體領袖共同探討大律師在維護法治的角色,以及法律專業自我監管機制如何保持獨立性,反映全球法律界對法治價值的重視 。香港將於十二月再度舉辦國際律師協會亞太區域論壇,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領先地位 。
香港大律師公會代表團在丹麥哥本哈根出席國際律師協會2026年會期間,毛樂禮資深大律師與來自英國及澳洲的法律團體領袖,就大律師的委聘制度及不可拒聘原則進行深入交流。哥本哈根時間十月七日舉行的研討會以「轉聘大律師制度在兩極化及民粹主義盛行時期的角色」為主題,毛樂禮獲邀擔任主講嘉賓之一。
毛樂禮在會上強調,大律師經律師轉介案件的做法,是普通法制度的重要一環,亦是香港法治穩健的重要基石。他指出,大律師與律師分工明確,大律師不會直接接觸客戶,可以保持客觀獨立,專注法律研究。大律師按「不可拒聘原則」為當事人抗辯,不是私人利益,而是履行維護司法公義的職責,是公眾利益,不應因此受到無理攻擊 。
他又表示,外界倘若因案件而向持份者施壓,不僅涉及施加於相關個人的壓力,還包括這種壓力可能對律師產生的「寒蟬效應」——即當律師考慮其職責,是否要為任何有代理需求的人提供法律服務時,可能會因此產生顧慮。毛樂禮認為務必密切關注這一點,因為壓力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間接的,往往具有相當隱蔽的性質 。
研討會由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恩德席(Sam Townend KC)主持,該會現任主席布萊姆洛(Kirsty Brimelow KC)、蘇格蘭辯護律師公會會長鄧祿普(Roderick Dunlop KC),及來自澳洲的國際律師協會律師協會事務委員會秘書長兼司庫麥克勞德(Fiona McLeod AO KC)參與。幾位講者強調,大律師代表當事人訴訟,並不等於同意該當事人的行為及想法 。
此外,毛樂禮於十月六日出席了一場名為「法律規管在維護法治方面扮演什麼角色?」的研討會,與分別來自新加坡、北愛爾蘭、新西蘭、德國等代表交流。多位講者均表示,法律執業者包括法官、律師、大律師等的獨立性非常重要,要保護法律執業者不受各種干擾,及監管機制獨立運作是維護法治的關鍵 。
毛樂禮在參與討論時介紹了香港大律師專業的自我監管機制,包括在收到投訴人的投訴後,會由一個紀律委員會跟進,再經公會的執委會,有需要時按《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轉交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處理。他表示,以上多層架構已經十分嚴謹,如果投訴人仍然不滿決定,更可按法例向法院提出覆核,整個機制受司法監管,既獨立、公平又行之有效 。
德國聯邦律師協會會長烏爾里希·韋塞爾斯博士表示,歐洲律師協會理事會在三月曾經發表報告,受訪的近一萬五千名律師中,大約百分之五十七曾面對過恐嚇的行為,部分更考慮離開法律行業,他認為保護律師不只是法律行業的關注,而是維護法治的重要舉措 。
北愛爾蘭律師會會長馬克·伯蘭德表示,一些對律師、法官等的攻擊,會削弱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減少對獨立法律專業團體的尊重及令敵意常態化 。
毛樂禮又表示,會把握機會與全球法律領袖推廣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奉行普通法的優勢,以及在調解、仲裁等另類爭議解決方面的發展,包括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以及改革仲裁法例等,相信能在硬件和軟件上進一步提升香港在爭議解決的制度優勢及國際競爭力,歡迎更多海外企業及法律執業者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及爭議解決平台 。
他又預告,國際律師協會亞太區域論壇將於今年十二月再度在香港舉行,探討企業重組與清盤等領域的最新發展。毛樂禮獲邀為該論壇致詞,他指國際律師協會繼去年二月在香港舉辦亞太區域論壇雙年會後,再於香港舉行亞太區域論壇,反映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領先地位 。
公會三名新晉大律師常委會委員朱柏陵、陳奕匡及葉兆芝兵分多路出席國際律師協會轄下青年律師委員會舉辦的多場交流會,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代表探討新晉大律師的行業發展,以及在人工智能浪潮下的機會和挑戰 。
朱柏陵指香港大律師的執業本質具有強烈地域性,年會提醒他要將眼光放得更遠,未來會致力在國際舞台推廣香港法律專業及分享訴訟實務見解,連接世界 。
陳奕匡表示在年會期間與家事法等專家深入交流,比較跨境跨國資產追討和證據搜集的合作與難題,坦言受益匪淺 。
葉兆芝表示,每天在不同會議也學到如何運用人工智能提升執業效率,與人工智能共存,避免人工智能取代律師在社會上的角色 。
公會行政總裁趙麗如則在丹麥國會大廈與全球三十多位不同法律專業團體的行政管理人員開會,探討大律師或律師在保障基本權利的角色,以及其他共同面對的議題 。
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國際律師協會年會上,積極推廣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奉行普通法的優勢,以及調解、仲裁等另類爭議解決服務的發展,包括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及改革仲裁法例 。各國法律團體領袖共同探討大律師在維護法治的角色,以及法律專業自我監管機制如何保持獨立性,反映全球法律界對法治價值的重視 。香港將於十二月再度舉辦國際律師協會亞太區域論壇,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領先地位 。
香港大律師公會代表團在丹麥哥本哈根出席國際律師協會2026年會期間,毛樂禮資深大律師與來自英國及澳洲的法律團體領袖,就大律師的委聘制度及不可拒聘原則進行深入交流。哥本哈根時間十月七日舉行的研討會以「轉聘大律師制度在兩極化及民粹主義盛行時期的角色」為主題,毛樂禮獲邀擔任主講嘉賓之一。
毛樂禮在會上強調,大律師經律師轉介案件的做法,是普通法制度的重要一環,亦是香港法治穩健的重要基石。他指出,大律師與律師分工明確,大律師不會直接接觸客戶,可以保持客觀獨立,專注法律研究。大律師按「不可拒聘原則」為當事人抗辯,不是私人利益,而是履行維護司法公義的職責,是公眾利益,不應因此受到無理攻擊 。
他又表示,外界倘若因案件而向持份者施壓,不僅涉及施加於相關個人的壓力,還包括這種壓力可能對律師產生的「寒蟬效應」——即當律師考慮其職責,是否要為任何有代理需求的人提供法律服務時,可能會因此產生顧慮。毛樂禮認為務必密切關注這一點,因為壓力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間接的,往往具有相當隱蔽的性質 。
研討會由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恩德席(Sam Townend KC)主持,該會現任主席布萊姆洛(Kirsty Brimelow KC)、蘇格蘭辯護律師公會會長鄧祿普(Roderick Dunlop KC),及來自澳洲的國際律師協會律師協會事務委員會秘書長兼司庫麥克勞德(Fiona McLeod AO KC)參與。幾位講者強調,大律師代表當事人訴訟,並不等於同意該當事人的行為及想法 。
此外,毛樂禮於十月六日出席了一場名為「法律規管在維護法治方面扮演什麼角色?」的研討會,與分別來自新加坡、北愛爾蘭、新西蘭、德國等代表交流。多位講者均表示,法律執業者包括法官、律師、大律師等的獨立性非常重要,要保護法律執業者不受各種干擾,及監管機制獨立運作是維護法治的關鍵 。
毛樂禮在參與討論時介紹了香港大律師專業的自我監管機制,包括在收到投訴人的投訴後,會由一個紀律委員會跟進,再經公會的執委會,有需要時按《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轉交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處理。他表示,以上多層架構已經十分嚴謹,如果投訴人仍然不滿決定,更可按法例向法院提出覆核,整個機制受司法監管,既獨立、公平又行之有效 。
德國聯邦律師協會會長烏爾里希·韋塞爾斯博士表示,歐洲律師協會理事會在三月曾經發表報告,受訪的近一萬五千名律師中,大約百分之五十七曾面對過恐嚇的行為,部分更考慮離開法律行業,他認為保護律師不只是法律行業的關注,而是維護法治的重要舉措 。
北愛爾蘭律師會會長馬克·伯蘭德表示,一些對律師、法官等的攻擊,會削弱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減少對獨立法律專業團體的尊重及令敵意常態化 。
毛樂禮又表示,會把握機會與全球法律領袖推廣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奉行普通法的優勢,以及在調解、仲裁等另類爭議解決方面的發展,包括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以及改革仲裁法例等,相信能在硬件和軟件上進一步提升香港在爭議解決的制度優勢及國際競爭力,歡迎更多海外企業及法律執業者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及爭議解決平台 。
他又預告,國際律師協會亞太區域論壇將於今年十二月再度在香港舉行,探討企業重組與清盤等領域的最新發展。毛樂禮獲邀為該論壇致詞,他指國際律師協會繼去年二月在香港舉辦亞太區域論壇雙年會後,再於香港舉行亞太區域論壇,反映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領先地位 。
公會三名新晉大律師常委會委員朱柏陵、陳奕匡及葉兆芝兵分多路出席國際律師協會轄下青年律師委員會舉辦的多場交流會,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代表探討新晉大律師的行業發展,以及在人工智能浪潮下的機會和挑戰 。
朱柏陵指香港大律師的執業本質具有強烈地域性,年會提醒他要將眼光放得更遠,未來會致力在國際舞台推廣香港法律專業及分享訴訟實務見解,連接世界 。
陳奕匡表示在年會期間與家事法等專家深入交流,比較跨境跨國資產追討和證據搜集的合作與難題,坦言受益匪淺 。
葉兆芝表示,每天在不同會議也學到如何運用人工智能提升執業效率,與人工智能共存,避免人工智能取代律師在社會上的角色 。
公會行政總裁趙麗如則在丹麥國會大廈與全球三十多位不同法律專業團體的行政管理人員開會,探討大律師或律師在保障基本權利的角色,以及其他共同面對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