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静晶节目再提庄宝案 涉旧日商业诈骗
SingTao · 1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已故马来西亚拿督庄宝,近年因其为艺人庄思敏、庄思明及庄思华的父亲而再度受到关注;他于2023年2月在香港病逝,终年83岁。近日,律师兼节目主持翁静晶与李俊亨在网台节目《危险人物2.0》中,再次谈及当年轰动一时的“庄宝案”,指庄宝曾卷入香港商业罪案史上一宗具有代表性的巨额商业诈骗案。报道形容,庄宝生前一直以富商名流形象示人,家族身家估计达8亿港元,但其过往在香港商界的发展过程,背后牵涉一宗最终令他入狱的金融骗局。
Key Points
- 庄宝为马来西亚华侨,具建筑师资格,早年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中美等地均有投资业务,其后于1980年代转往香港发展。
- 来港后,他涉足地产与商界,并创办“明辉发展有限公司”,报道称该公司为上市公司“中国光大控股”前身。
- 1985年,庄宝通过其控制的私人公司“Join Park Ltd”计划收购上市公司IHD(明辉)控股权,但当时被指并无足够资金支付收购尾款。
- 报道称他利用跨国银行处理支票及转账存在时间差,策划所谓“支票轮”操作,以新债抵旧债循环周转。
- 在短短一个上午,甚至被指十多分钟内,庄宝成功从IHD账户抽走高达1.27亿港元,并用作支付收购股权尾款。
- 案件最受关注之处,在于整个操作不只涉及资金调动,还牵连银行内部人员的违规配合。报道指出,庄宝与时任嘉华银行高层及职员串通,涉嫌以多项非法手段掩饰罪行,包括在没有足够资金抵押下违规签发巨额本票,以配合资金调动;又将其私人公司Join Park与上市公司的资金混为一体,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被挪用,损害公众股东及债权人权益。
- 报道又称,为掩盖款项被挪用的事实,涉案人士曾进行一连串支票及本票交换,借此制造资金往来表面正常的假象。除资金流向问题外,案件还涉及发布虚假业绩年报,以误导监管机构及市场投资者。换言之,这并非单一付款安排失当,而是同时牵涉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银行内控失守,以及对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破坏。
- 从报道描述可见,庄宝当年借助金融结算制度的时间差,在并未真正具备足够现金实力的情况下,完成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收购,形成所谓“不花分毫夺取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局面。这种做法之所以震动市场,正因为其并非一般民事商业纠纷,而是被指通过银行票据、公司账户及财务披露多个环节相互配合,使市场一度难以及时察觉。
- 案件最终进入刑事审讯程序。1994年,高等法院陪审团一致裁定庄宝“串谋诈骗”及“发布虚假陈述”两项罪名成立,初审判处入狱5年。其后庄宝提出上诉,刑期最终减至监禁4年。此次节目再度翻出旧案,也令外界重新聚焦这宗曾在香港金融及商界引起巨大震动的案件。
Why It Matters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旧案再次被提起,不只是名人家族背景引发讨论,更让人重新审视当年银行内控、票据结算漏洞与上市公司披露制度之间的连锁风险。若银行高层、公司控制人与财务文件同时失守,受影响的不仅是交易对手,也包括公众股东、债权人以及整体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