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條例諮詢明結束 陳學鋒倡電子投票與維修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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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政府就《建築物管理條例》提出修訂建議,並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期將於9月11日結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民建聯整體支持今次修例方向,認為建議具針對性並有助加強監管,但部分條文在實際執行時,可能令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承受額外壓力,因此提出電子投票、授權書抽查及增設「維修代辦」等建議。
Key Points
- 今次修例其中一項焦點,是提高大型維修工程的出席及投票門檻,政府正考慮引入三級制,按每戶須分擔的工程金額高低,逐級提高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要求。
- 在最高一級安排下,如每戶承擔金額達12萬元或以上,業主大會法定人數須達20%,而親自投票門檻則須達10%或200人。這類安排旨在加強大型維修決策的代表性,但亦令實務操作更複雜。
- 陳學鋒9月10日在電台節目指出,現時最明顯有兩大隱憂:一是很多法團未必能找到足夠大的場地召開會議;二是管理公司需加派人手維持秩序、核對文件及處理授權書,最終或會轉化為額外管理開支,由業主承擔。
- 針對場地及點票安排,民建聯建議政府建立電子投票系統,並研究利用「智方便」作身份核定、登記及授權平台。陳學鋒同時承認,電子化仍有不少技術細節要處理,包括長者使用軟件的困難、如何保障海外業主投票權益,以及系統如何與土地註冊處資料對接。
- 他又提到,若業主一人持有多個物業,或單位由公司持有,電子投票及身份核實安排都會更複雜,相關技術及制度問題仍需當局進一步跟進。
- 至於委任代表文書,即俗稱授權書制度,修例建議包括限制獲授權人必須為業主親屬或同屋苑業主,並規定每人持有授權票上限,不得超過大廈單位總數的2%或20張。陳學鋒認為,這會令法團及管理公司陷入兩難。
- 他指出,法團及管理公司一般沒有資料界定何謂「親屬」,亦難以要求獲授權人出示出生證明書、結婚證書等文件作核實。若有關限制不只適用於大型維修,而是延伸至聘請管理公司、清潔公司等日常議程,部分會議可能因出席率不足而無法成會。
- 陳學鋒亦提到,部分大廈長期由大業主主導管理,小業主往往需要透過收集授權書集中票源,才有機會在業主大會發聲。若授權票上限過低,可能反而削弱小業主改變現狀的能力。
- 為了在防止虛假授權書與避免過度限制之間取得平衡,民建聯建議放寬親屬關係的核實限制,改由當局作定期、精準的隨機抽查,重點放在正進行大維修、授權書數量較多的大型屋苑或大廈。每次可抽查約1%至2%的授權書,如發現虛假比例偏高,再適度提高抽查比例。
- 另外,民建聯建議政府考慮增設「維修代辦」服務,由第三方機構處理大型維修相關程序,以切斷個別業主與承辦商之間可能存在的利益關係,從而減低圍標風險。
Why It Matters
《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牽涉法團運作、業主參與及大型維修監管,影響遍及全港大量私人住宅。若最終條文未能兼顧防弊與可操作性,日後即使提高門檻,法團開會、授權投票及推動維修工程時,仍可能面對更多爭議與成本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