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醫院30歲女護士當值時腦出血 搶救10日不治遭判定不屬工傷惹議
SingTao · 2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貴州省茅台醫院醫學影像科一名30歲女護士陳佳佳,本年8月4日上班期間突發腦出血,送院後即時進行開腦手術搶救,可惜搶救10日後仍被判定腦死亡,於同月14日送返老家後僅5分鐘便停止呼吸,遺下年僅8歲的兒子。事後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查後,以個案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規定為由,拒絕認定為工傷身故。此裁決隨即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大量網民批評規定冷血,有人更質疑條例是否忽視醫護人員長期高強度輪班工作對健康的影響。
Key Points
- 死者陳佳佳生前為茅台醫院影像科主管護士,事發時為單親母親,獨力撫養8歲大的兒子
- 本年8月4日,陳佳佳上班期間突然劇烈頭痛及嘔吐,被同事送往急診及神經外科搶救,確診為自發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及急性腦疝
- 醫院同日為陳佳佳進行開腦手術,術後她一直昏迷不醒,搶救至第10日被判定「腦死亡」
- 陳佳佳的母親事發翌日曾要求轉院,但醫生指條件不許可;至8月13日醫生才表示可以轉院,翌日凌晨送往重慶西南醫院
- 西南醫院專家確診陳佳佳已腦死,家人遂將她送返茅台鎮老家,她於同晚7時停止呼吸
- 遵義市人社局認定陳佳佳在工作途中突發疾病,但搶救時間已超過法定的48小時,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視同工傷的條件
- 有律師指出,若家屬能證明陳佳佳生前並無基礎疾病,其死亡與高強度工作存在因果關係,人社局理應認定為工亡
- 不少網民質疑48小時的規定脫離實際,留言包括「生命從來不會在48小時的時候停下來等你」、「突發腦出血是不是長期倒夜班、高強度工作熬出來的?」;另一派則認為工傷判定需有明確標準,否則搶救數年者亦可索償
Why It Matters
今次事件揭示了內地工傷認定制度中一個備受爭議的法律漏洞:48小時的搶救時限,在面對嚴重腦出血等突發危疾時,往往難以預計搶救結果所需的時間。條例原意是防止濫用工傷索償,卻在實際執行中造成令人難以接受的结果。事件亦再次暴露醫護人員長期承受高強度工作壓力所帶來的健康風險,尤其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輪班制度的影響不容忽視。
今次事件揭示了內地工傷認定制度中一個備受爭議的法律漏洞:48小時的搶救時限,在面對嚴重腦出血等突發危疾時,往往難以預計搶救結果所需的時間。條例原意是防止濫用工傷索償,卻在實際執行中造成令人難以接受的结果。事件亦再次暴露醫護人員長期承受高強度工作壓力所帶來的健康風險,尤其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輪班制度的影響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