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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尾村业主称鄺球签约时曾问屋内有无闭路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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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尾村业主称鄺球签约时曾问屋内有无闭路电视

Summary

蔡天凤碎尸案10月22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传召涉案大埔龙尾村56B单位业主许欣欣出庭作供。她表示,自己在2023年2月5日与鄺球签署正式租约时,曾向对方讲解单位设施、石油气、热水炉以及门外停车可能被抄牌等情况,其间鄺球曾追问屋内是否安装闭路电视,她回答没有。 许欣欣又称,鄺球当日解释租屋原因,指儿子一家刚从澳洲返港,会住在旺角单位,而他与妻子则打算搬到龙尾村,形容当地“呢边环境舒服”,即这边环境舒适,作为退休生活之用。 同日庭上还继续听取贵族钟表珠宝有限公司前职员陈亮恒,以及政府化验师谭卓宁的证供,内容涉及钟表资金往来、管理费支票,以及死者盘骨切割痕迹与电锯是否吻合等。

Key Points

  • 许欣欣供称,其母于2019年离世后,她继承龙尾村56B单位,此后曾把该单位出租给不同租客。
  • 她说,2023年1月27日接获地产经纪通知,有准租客有意看房;到2月2日再获告知,租客为鄺球,并已支付1万元现金。
  • 许欣欣表示,双方于2023年2月5日正式签约,当日她在继父及男友陪同下,向鄺球讲解电器状况、租约条款、热水炉及石油气安排。
  • 她又称,鄺球同日另付2万元现金作按金,完成交收后她把钥匙交给对方,租约也由当日起开始。
  • 许欣欣提到,因单位门外没有围栏,她曾建议可在屋外安装闭路电视,以防车辆撞上石壆;鄺球随后追问屋内有无闭路电视,她答称没有。
  • 许欣欣进一步交代,签约完成后她曾在单位门外与鄺球闲聊,问对方为何选择龙尾村居住。她引述鄺球称,儿子、儿媳及孙儿刚从澳洲返港,会住在旺角单位,因为那里较方便上班上学;但旺角单位空间较小,所以他与妻子另租龙尾村单位居住,作为退休生活之用。 她又引述鄺球称,龙尾村“呢边环境舒服”,因此决定租住该处。
  • 案件同日也继续听取贵族钟表珠宝有限公司时任职员陈亮恒作供。根据其证供,鄺港智是表行的VIP客户,账户名称为“Alex Kwong”,主要由鄺港智选购手表,到结算时则由蔡天凤付款;陈亮恒称,自己起初并不认识蔡天凤,后来才知道她是鄺港智的前妻。 就一笔于2021年10月27日由贵族钟表转账至蔡天凤账户的600万元,陈亮恒解释,该笔款项是鄺港智把手表卖给表行后,指示公司把款项存入蔡天凤账户。
  • 辩方盘问时还提到,蔡天凤曾31次转账合共2615万元给表行,陈亮恒表示,表行与鄺港智之间存在双向钟表买卖,鄺港智卖表后会要求把款项存入蔡天凤账户,而购表时也由蔡天凤付款。 他同意鄺港智多年来是好顾客,形容对方“友善、易相处”,并非暴力人士;双方关系虽以买卖为主,但比纯工作关系更多一些,鄺港智也曾到过其深水埗住所作客。
  • 另一段证供涉及2020年末至2021年初一张加多利山单位物业管理费支票。陈亮恒称,当时鄺港智致电表示事情紧急,要求他代写一张约十多万元、相当于半年管理费的支票给物业管理公司,之后鄺球到场代取支票。 陈亮恒表示,自己当时想致电鄺港智确认来人身份,但鄺球曾一手抢去电话,称“攞嚟啦,Alex系我个仔嚟㗎”,意思是“拿来吧,Alex是我儿子”;陈其后或曾向鄺港智投诉鄺球“好恶”,即态度凶。 控方复问时,陈亮恒补充,因为鄺港智在公司原有余额,所以才会先代为开支票,再从余额扣减。
  • 法证方面,政府化验所高级化验师谭卓宁供称,警方在案发现场检获一把电锯及3把手锯,他以同品牌及尺寸的实验工具在牛尾骨上测试,再与蔡天凤盘骨残肢上的切割痕迹比对。 谭卓宁表示,在盘骨连脊骨位置发现切割痕迹,实验结果显示,牛骨上由电锯造成的痕迹与死者盘骨上的工具痕迹吻合,而手锯痕迹则不吻合,因此推断盘骨上的痕迹“可能由电锯造成”。 他又提到,曾与警方在龙尾村进行实地实验,以同款胶箱装载一名与蔡天凤体型相若、重41公斤的女警,测试两名男子搬运胶箱的可行性。

Why It Matters

许欣欣的证供把涉案单位从看房、付款、签约到交钥匙的时间线补得更完整,也让陪审团更具体理解鄺球租用龙尾村单位时的说法与关注重点。 同日出现的钟表资金往来与法证证供,则显示控方正从租务安排、资金流向及科学鉴证多方面拼合案情,对读者理解案件审讯进展尤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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