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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母庭上駁鄺港智生意有成 稱37萬非還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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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母庭上駁鄺港智生意有成 稱37萬非還賭債

Summary

高等法院續審蔡天鳳案第14日,蔡母張燕花繼續接受代表第三被告鄺港智的大律師安華暉盤問。辯方主力圍繞金錢往來、賭債指控、加多利山單位出售爭議,以及鄺港智在內地是否有實際生意收益等問題挑戰其證供。張燕花在庭上多次強烈否認,指鄺港智「一蚊都無攞返嚟過」,又稱所謂37萬元並非替她還賭債,而是賣出七人車及海南物業後屬於蔡天鳳的款項。控方其後覆問時,張燕花表示自己是從新聞得悉女兒已死,警方再向她提及遺體情況後,她形容自己「個腦空晒」,之後一直食唔落、瞓唔著。

Key Points

  • 本案3名被告為前大伯鄺港傑、前家翁鄺球及前夫鄺港智,3人同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以及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3人均否認謀殺罪,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方面,鄺港傑與鄺港智認罪,鄺球否認。
  • 辯方指鄺港智從未對蔡天鳳施暴或作暴力威脅,張燕花則稱「之前就無」,但指2022年6月後開始出現威脅及頻密爭吵,並把爭拗與加多利山單位出售問題連在一起,稱自己曾聽到雙方為賣樓爭執。
  • 就加多利山單位授權書,辯方稱鄺港智曾於2022年10月24日帶鄺球到律師樓,顯示願意賣樓;張燕花不同意,稱鄺港智起初不肯,自己「鬧佢,佢先肯」,又指是她與蔡天鳳表明要走法律程序、「法庭見」後,鄺家才轉為配合。
  • 辯方引述訊息指鄺港智曾向張燕花支付約37萬元,屬替她清還賭債。張燕花即時否認,稱「無無無無無」,反指鄺港智根本無可能有錢幫她還債,並解釋該筆錢是內地七人車售出所得30多萬元,以及海南物業售出300多萬元中的一部分,最終都應歸蔡天鳳所有;她又稱款項曾經過鄺球戶口,再由找換店匯回香港。
  • 對於訊息中提及「媽今時今日欠他15萬」,張燕花承認自己欠鄺港智約15萬元,但解釋只是對方代她購物的費用。她在庭上反覆強調,自己多年來替鄺港智買過不少東西、照顧兩名孫兒,從未逐項計算,反斥鄺港智連十多萬元都要計較,直言「15萬都收」、「無良心」。
  • 辯方再指鄺港智在內地做生意成功,包括經營名錶買賣、與「寧姐」在廣州開餐廳、曾在澳門任賭博中介,甚至透過鐘錶公司戶口兩次向張燕花支付合共750萬元。張燕花一概否認或稱不知情,指餐廳據她所知由「寧姐」獨資,鄺港智「毛都無」,又稱自己與鄺港智幾乎日日視像,知道他「乜都冇做,攞啲錢使」,叫對方「唔好再吹」。

Why It Matters

今次盤問的焦點,已不止於案發經過,而是延伸到蔡天鳳生前與鄺家之間的資產安排、子女照顧、以及誰曾實際掌握資金流向等核心爭議。 對陪審團而言,張燕花是否可信、她對賣樓與款項來源的說法是否前後一致,將直接影響他們如何理解案發前家庭關係惡化的原因,以及控辯雙方對動機的不同描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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