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 HK01

男子隐瞒性别与女同志性交 民事被判赔36.7万港元

1 day ago5 MIN
男子隐瞒性别与女同志性交 民事被判赔36.7万港元

Summary

香港区域法院聆案官卢康慧周五颁下判词,裁定代号TA的女原告可获36.7万港元赔偿,另加利息及约2万港元讼费,被告为无业男子曾子豪。 案件源于原告通过标明为女同志交友平台的Butterfly认识被告,对方以“Jan”为网名,并在资料中选择“TB”,令原告一直误以为对方是女性。 双方其后于2020年2月27日在观塘一间酒店见面并进行性虐活动,原告称在性交期间察觉异常,追问后才知道对方是男性,随即推开对方、离开并报警。 虽然曾子豪早前在刑事案中就强奸及非礼罪获判无罪,但在民事案中没有正式抗辩,法院早于2024年9月已就责任问题判原告胜诉,这次只处理赔偿金额。

Key Points

  • 原告称,她自2019年11月起在女同志交友平台Butterfly认识被告,并以“姐姐”称呼对方,而对方从未澄清自己是男性。
  • 被告在刑事审讯自辩时称,自己使用有关平台只是想认识女性,并非刻意隐瞒性别,当时因讯息往来太快而没有回应称呼问题。
  • 原告表示,两人交往期间曾谈及SM,至2020年2月27日相约到观塘酒店开房;被告先触摸其私处、滴蜡,其后在被铺遮掩下性交。
  • 原告称,起初以为进入体内的是阳具状性玩具,但其后感到该柱状物有温度,遂追问“咩嚟?”即“这是什么”,并推开被告,才发现对方是男人。
  • 原告翌日到联合医院急症室求诊,获处方紧急避孕药及乙肝疫苗,其后证实没有怀孕,但确诊细菌性阴道炎及念珠菌感染,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

Why It Matters

本案值得关注之处,在于同一事件的刑事与民事结果并不相同:刑事案中被告脱罪,但民事案仍可因举证标准不同而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对香港读者而言,案件也说明法院在处理涉及性同意与欺骗争议时,不仅看身体伤害,也会重视事主其后出现的创伤后压力症、羞辱感,以及对学业、实习和专业工作的长期影响。 原告在民事案作供时表示,案发时她是法律系学生,事件后情绪不稳定,阅读或处理涉及性的案件时会感到惊慌,难以集中,连实习及学业表现也受到影响。 星岛报道进一步提到,她曾在模拟法庭活动中,因心理压力而退出全男团队。 原告其后移居英国,现已担任律师,整体心理状态较前稳定,但遇到与性有关的案件时仍会惊慌激动。 关于医疗及心理情况,聆案官接纳原告证供可信可靠。 HK01称,原告自2022年5月起会见心理学家,至2023年12月向心理学家表示精神状况持续转差,会避免与陌生男性接触、做与非礼及强奸相关的噩梦,并在公共场所高度警觉,心理学家认为她患有创伤后遗症。 on.cc则称,原告于2022年起接受临床心理学家治疗,初时有严重抑郁及中度焦虑,其后确诊因事件引起的创伤后压力症。 星岛补充,原告于2023年底持续受案件困扰,经常反复回想事件,避免接触陌生男性,最终确诊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赔偿方面,法院裁定原告可获25万港元,作为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损失赔偿。 由于法院认为被告行为具有侮辱性,令原告受辱及自尊受损,另批出8万港元加重性损害赔偿。 on.cc称,特别损害赔偿及未来医疗费用共获3.7万港元。 星岛则拆分为约3万港元医疗及交通开支,以及约6000港元未来医疗开支。 综合各方报道,总赔偿额为36.7万港元,另加利息及约2万港元讼费。 程序上,被告曾于2024年1月向法院存入文件,表示有意抗辩,但其后一直没有提交抗辩书。 on.cc及星岛均称,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也缺席所有民事聆讯;法院确认通知已妥为送达后,在缺席情况下进行损害赔偿评估。 法院并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非正审判决,裁定被告须就案件负责,只待厘定赔偿金额。 至于刑事案背景,曾子豪曾被控一项强奸罪及一项非礼罪,但经高等法院陪审团审讯后,于2021年获裁定两罪不成立。 被告在刑事案中曾称,自己不知道Butterfly及HER是女同志专属交友程式,只是因生活沉闷而使用,并称自己为尽快启动账户才选择“TB”选项,没有其他意图。 不过,在这次民事索偿案中,法院最终采纳原告版本,并认为她因事件承受了真实且持续的心理创伤。
原告在民事案作供时表示,案发时她是法律系学生,事件后情绪不稳定,阅读或处理涉及性的案件时会感到惊慌,难以集中,连实习及学业表现也受到影响。 星岛报道进一步提到,她曾在模拟法庭活动中,因心理压力而退出全男团队。 原告其后移居英国,现已担任律师,整体心理状态较前稳定,但遇到与性有关的案件时仍会惊慌激动。 关于医疗及心理情况,聆案官接纳原告证供可信可靠。 HK01称,原告自2022年5月起会见心理学家,至2023年12月向心理学家表示精神状况持续转差,会避免与陌生男性接触、做与非礼及强奸相关的噩梦,并在公共场所高度警觉,心理学家认为她患有创伤后遗症。 on.cc则称,原告于2022年起接受临床心理学家治疗,初时有严重抑郁及中度焦虑,其后确诊因事件引起的创伤后压力症。 星岛补充,原告于2023年底持续受案件困扰,经常反复回想事件,避免接触陌生男性,最终确诊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赔偿方面,法院裁定原告可获25万港元,作为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损失赔偿。 由于法院认为被告行为具有侮辱性,令原告受辱及自尊受损,另批出8万港元加重性损害赔偿。 on.cc称,特别损害赔偿及未来医疗费用共获3.7万港元。 星岛则拆分为约3万港元医疗及交通开支,以及约6000港元未来医疗开支。 综合各方报道,总赔偿额为36.7万港元,另加利息及约2万港元讼费。 程序上,被告曾于2024年1月向法院存入文件,表示有意抗辩,但其后一直没有提交抗辩书。 on.cc及星岛均称,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也缺席所有民事聆讯;法院确认通知已妥为送达后,在缺席情况下进行损害赔偿评估。 法院并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非正审判决,裁定被告须就案件负责,只待厘定赔偿金额。 至于刑事案背景,曾子豪曾被控一项强奸罪及一项非礼罪,但经高等法院陪审团审讯后,于2021年获裁定两罪不成立。 被告在刑事案中曾称,自己不知道Butterfly及HER是女同志专属交友程式,只是因生活沉闷而使用,并称自己为尽快启动账户才选择“TB”选项,没有其他意图。 不过,在这次民事索偿案中,法院最终采纳原告版本,并认为她因事件承受了真实且持续的心理创伤。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