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少年承认向新加坡游客泼腐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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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高等法院周四审理一宗严重伤人案时,19岁被告Anson Kew承认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泼掷腐蚀性液体”罪名。 案情显示,他于去年6月9日在湾仔伏击36岁新加坡女游客Jiang Wen,在对方上车时泼洒腐蚀性溶液,导致其面部和四肢严重灼伤。 医疗报告显示,伤者体表约一成至一成一面积烧伤,之后接受紧急手术、植皮及进一步缝合,并住院两个月,随后返回新加坡继续治疗。 法官陈庆伟将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判刑。
Key Points
- 控方指出,被告Anson Kew现年19岁,犯案时17岁,于去年6月9日在湾仔袭击36岁新加坡游客Jiang Wen。
- 案发时Jiang Wen正准备登上一辆车,被告身穿黑衣并戴口罩突然上前泼液,伤者当场痛叫倒地。
-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在案发前数日曾到布罗士街一带观察环境并来回踱步,显示曾事前踩点。
- 警方其后在附近后巷检获一个留有腐蚀液痕迹的瓶子,化验证实液体含不少于九成硫酸。
- 政府化验师指出,该浓度足以造成严重皮肤灼伤,甚至可能导致永久视力损害,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判刑。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令人关注腐蚀性液体在闹市被用作袭击工具的破坏力,短时间内即可造成长期甚至永久伤害。 对香港读者而言,案件也显示监控录像、化学鉴证和案发前行踪,如何成为严重暴力案件中的关键证据链。
案件由香港高等法院处理,反映控罪性质严重。根据庭上内容,被告Anson Kew在周四正式认罪,涉及的是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泼掷腐蚀性液体的罪名。 控方案情称,受害人Jiang Wen是到港旅游的新加坡游客,36岁。事发于去年6月9日,当时她在湾仔准备登上一辆车,突然遭人从旁袭击。
庭上披露,被告犯案时身穿黑色衣物并戴口罩,趁Jiang Wen上车之际向她泼洒腐蚀性溶液。 伤者随即感到面部和腿部出现强烈灼痛,当场痛叫并倒下,而被告则在施袭后逃离现场。 从这些细节可见,整个袭击过程虽然短暂,但造成的伤势极为严重,也令受害人即时失去行动能力。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通过监控录像追查被告行踪。调查显示,被告在案发前数日已曾到湾仔布罗士街一带观察环境,并在街上来回踱步。 这些画面被视为显示其曾事前踩点。案发后,警方又在区内一条后巷寻回一个瓶子,瓶内留有腐蚀性液体痕迹。 相关物证再交由政府化验师检验,报告证实液体含有不少于九成的硫酸。
化验结果在案件中尤其关键。政府化验师指出,这一浓度的硫酸足以造成严重皮肤灼伤,也可能导致永久视力损害。 这意味着,涉案液体并非一般刺激性物质,而是具有高度破坏力的强酸。也正因如此,伤者在短时间内便出现较大面积灼伤,并需要接受一连串紧急治疗。
医疗报告显示,Jiang Wen体表约有一成至一成一面积烧伤,主要集中在面部和四肢。 她被送院后接受紧急手术,之后再进行植皮及额外缝合程序。 伤者最终住院两个月,随后返回新加坡继续接受医疗照顾。 从住院时间和治疗程序来看,案件对伤者造成的影响并不止于案发当日,而是延续到康复过程及后续生活。
至于被告在案发后的情况,警方指出,他在两天后自行到警署投案。 不过,他在接受问话期间保持沉默,没有就犯案原因作出解释。 目前已知资料并未交代他与伤者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关系,也未披露具体犯案动机。 法官陈庆伟在听取认罪后,将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判刑。
案件由香港高等法院处理,反映控罪性质严重。根据庭上内容,被告Anson Kew在周四正式认罪,涉及的是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泼掷腐蚀性液体的罪名。 控方案情称,受害人Jiang Wen是到港旅游的新加坡游客,36岁。事发于去年6月9日,当时她在湾仔准备登上一辆车,突然遭人从旁袭击。
庭上披露,被告犯案时身穿黑色衣物并戴口罩,趁Jiang Wen上车之际向她泼洒腐蚀性溶液。 伤者随即感到面部和腿部出现强烈灼痛,当场痛叫并倒下,而被告则在施袭后逃离现场。 从这些细节可见,整个袭击过程虽然短暂,但造成的伤势极为严重,也令受害人即时失去行动能力。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通过监控录像追查被告行踪。调查显示,被告在案发前数日已曾到湾仔布罗士街一带观察环境,并在街上来回踱步。 这些画面被视为显示其曾事前踩点。案发后,警方又在区内一条后巷寻回一个瓶子,瓶内留有腐蚀性液体痕迹。 相关物证再交由政府化验师检验,报告证实液体含有不少于九成的硫酸。
化验结果在案件中尤其关键。政府化验师指出,这一浓度的硫酸足以造成严重皮肤灼伤,也可能导致永久视力损害。 这意味着,涉案液体并非一般刺激性物质,而是具有高度破坏力的强酸。也正因如此,伤者在短时间内便出现较大面积灼伤,并需要接受一连串紧急治疗。
医疗报告显示,Jiang Wen体表约有一成至一成一面积烧伤,主要集中在面部和四肢。 她被送院后接受紧急手术,之后再进行植皮及额外缝合程序。 伤者最终住院两个月,随后返回新加坡继续接受医疗照顾。 从住院时间和治疗程序来看,案件对伤者造成的影响并不止于案发当日,而是延续到康复过程及后续生活。
至于被告在案发后的情况,警方指出,他在两天后自行到警署投案。 不过,他在接受问话期间保持沉默,没有就犯案原因作出解释。 目前已知资料并未交代他与伤者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关系,也未披露具体犯案动机。 法官陈庆伟在听取认罪后,将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