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物业遭母公司挪用134亿人民币 小股东入禀追讨355万港元股价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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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恒大物业小股东张咏芷(Cheung Wing Tszi)入禀高等法院,指控恒大物业集团于2020年在香港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涉及虚假陈述。原告于2020年12月斥资396万港元认购45万股,每股作价8.8港元。惟恒大物业于2022年3月披露,约134亿人民币的存款被银行强制执行,用作第三方质押担保保证金,款项最终被转至母公司中国恒大集团。恒大物业于2023年8月复牌后股价急挫,原告现追讨认购价与现价之差额,涉资逾355万港元。
Key Points
- 原告张咏芷于2020年12月2日以每股8.8港元认购恒大物业45万股新股,合共斥资396万港元,而恒大物业当时集资所得达143亿港元
- 招股说明书列明集资款项中六成半用于策略收购及投资,一成半用于发展增值服务,并声明恒大物业财政独立,不受母公司控制及影响
- 恒大物业2022年3月21日发出公告,披露约134亿人民币存款已被银行强制执行,作为第三方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占集资所得约九成四,恒大物业同日停牌
- 独立调查揭发恒大物业6间子公司,包括金碧物业、金碧恒盈、金碧华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及金碧恒康,以存款质押为多家第三方公司担保银行贷款,款项最终透过多间公司周转至中国恒大集团
- 恒大物业于2023年8月3日复牌,股价即由2.3港元急挫至1.21港元,数日后更跌至不足1港元,而原告以2024年7月27日收市价0.89港元计算损失,涉资355.9万港元
Why It Matters
是次诉讼为恒大系清盘以来首批小股东入禀追讨个案之一,或为日后数以千计受影响投资者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案件揭示内房企业集资资金运用透明度问题,以及本港散户投资者在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下追讨损失的法律途径 。
是次诉讼为恒大系清盘以来首批小股东入禀追讨个案之一,或为日后数以千计受影响投资者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案件揭示内房企业集资资金运用透明度问题,以及本港散户投资者在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下追讨损失的法律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