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经理收47万美元泰达币认证假信用证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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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的林俊贤,承认与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一名部门主管及其同党串谋,收受总值逾47万美元的加密货币“泰达币”,以在没有银行授权下认证多份虚假备用信用证及抵押函件,周五(9月18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监4年。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表示,案件不只是一般受贿行为,更影响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声誉和投资者信心;法庭同时下令被告向建行(亚洲)归还约370万港元,相当于涉案贿款金额。
Key Points
- 32岁被告林俊贤,案发时在建行(亚洲)铜锣湾零售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任客户经理,职责仅限个人客户零售银行服务。
- 他早前承认1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1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则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 案情显示,他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与Vesttoo一名部门主管及其同党串谋,收受总值逾47万美元泰达币作为贿款。
- 作为交换,他认证多份冒称由建行签发的备用信用证,以及2封冒称由Yu Po签发并经建行背书的抵押函件。
- 上述虚假文件总金额逾16亿美元,而建行及其同系公司从未签发涉案任何备用信用证或抵押函件。
- 法官练锦鸿在判刑时指出,控罪性质严重,即使被告属于初犯,也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他并引述案例称,法院量刑时除了考虑实际金钱损失,还要考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在本案中,最严重的因素在于银行和保险产业属于香港核心行业,可说是香港社会的“谋生之道”,而案件又涉及国际元素,被告行为损害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声誉,并削弱投资者信心,因此属同类案件中接近最严重者。
- 案件背景显示,Vesttoo Limited当时经营一个数字平台,用于进行与保险相关的投资交易。 投资者参与交易时,需要提供由银行发出的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以确保一旦投资者无法承担相关损失,发证银行须履行最终付款责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于2022年初通过该平台成为相关投资者,在犯罪集团安排下,林俊贤谎称自己是建行为Yu Po签发备用信用证的联络人。
- 两家媒体报道都提到,林俊贤原本的工作范围并不包括处理银行商业信贷及信用证申请,银行也从未授权他处理相关事务。 也就是说,他并非在正常岗位权限内行事,而是借用银行职衔和外界对银行文件真实性的信任,为虚假文件提供表面认证。 涉案文件包括多份假称由建行签发的备用信用证,以及两封假称由Yu Po签发并经建行背书的抵押函件,总涉款逾16亿美元,规模相当大。
- 事件最终由建行(亚洲)内部调查揭发,之后银行向香港廉政公署作出贪污投诉,并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调查发现,建行及其同系公司从未签发涉案任何相关备用信用证及抵押函件,而这些虚假文件也令建行及建行(亚洲)面临潜在经济及声誉损失。 《星岛日报》的报道同样指出,事件由建行(亚洲)内部调查揭发,并确认建行及其同系公司从未签发涉案文件。
- 廉署发言人表示,不法分子通过加密货币迂回收受贿款,企图让贪污行为更隐蔽,但最终仍被廉署侦破。 廉署也已向法院申请手令,通缉其他涉案人士归案。 本案案件编号为DCCC1207/2025。
Why It Matters
案件说明,当银行前线人员卷入跨境金融文件造假时,即使未见即时实现的实际损失,法院仍会把对香港金融体系公信力的冲击视为量刑重点。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也反映执法部门正更关注利用加密货币掩饰贿款流向,以及银行内部授权和文件核证机制是否足够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