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西政协副主席彭晓春受贿逾2.63亿元一审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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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彭晓春受贿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同时判处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查明,彭晓春自2006年下半年至2025年3月,利用在广西多个岗位上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项目核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3亿多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鉴于案件中存在未遂情节、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未掌握事实、认罪悔罪和积极退赃等从宽情节,因此决定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Key Points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彭晓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法院认定其受贿行为持续近19年,时间跨度由2006年下半年延续至2025年3月。
- 彭晓春被指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项目核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逾2.63亿元人民币。
- 其历任柳州市委副书记、贺州市委书记、百色市委书记,以及广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
- 除死缓外,法院还判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赃款。
Why It Matters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说明内地对高级地方官员重大受贿案仍维持高压惩治态势,尤其涉及工程、资金拨付和项目审批等领域时,刑罚后果十分严厉。 对从事跨境业务的企业和专业人士来说,案件也提示公共项目、审批流程和资金安排中的合规风险,仍是观察内地营商环境时不可忽视的一环。
彭晓春案受到关注,除了因为涉案金额巨大,也因为其长期在广西地方政坛任职。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他先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之后又出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随后历任贺州市委书记、百色市委书记,后来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法院认定,他正是利用这些岗位上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巨额财物。
两家来源都提到,彭晓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3亿多元人民币;其中on.cc还将金额折算为约3.1亿港元。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而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令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按罪责本应判处死刑。 不过,法院同时列出多项从宽因素。星岛引述的判决内容显示,彭晓春在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 此外,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已有部分追缴到案,其中彭晓春个人实际所得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在量刑方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意味着法院认定犯罪性质和后果极其严重,但在具备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的情况下,决定不立即执行死刑。 本案还附加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显示法院不仅追究刑事责任,也强调对违法所得进行全面处置。 对已经追缴到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法院明确要求依法上缴国库;对尚未追缴到位的部分,则继续追缴。
从时间跨度看,本案所涉行为横跨近两个十年,覆盖彭晓春在广西多个岗位任职期间的行为。 这意味着案件调查并非局限于单一任期或单一职务,而是围绕其长期履职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展开。 对关注内地政商环境的香港读者而言,这类案件除了是反腐个案,也涉及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和公共资金流向等高风险环节,对跨境合作中的合规审查、交易对手背景核验,以及与地方政府相关项目的风险识别,都具有现实参考意义。
彭晓春案受到关注,除了因为涉案金额巨大,也因为其长期在广西地方政坛任职。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他先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之后又出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随后历任贺州市委书记、百色市委书记,后来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法院认定,他正是利用这些岗位上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巨额财物。
两家来源都提到,彭晓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3亿多元人民币;其中on.cc还将金额折算为约3.1亿港元。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而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令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按罪责本应判处死刑。 不过,法院同时列出多项从宽因素。星岛引述的判决内容显示,彭晓春在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 此外,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已有部分追缴到案,其中彭晓春个人实际所得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在量刑方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意味着法院认定犯罪性质和后果极其严重,但在具备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的情况下,决定不立即执行死刑。 本案还附加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显示法院不仅追究刑事责任,也强调对违法所得进行全面处置。 对已经追缴到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法院明确要求依法上缴国库;对尚未追缴到位的部分,则继续追缴。
从时间跨度看,本案所涉行为横跨近两个十年,覆盖彭晓春在广西多个岗位任职期间的行为。 这意味着案件调查并非局限于单一任期或单一职务,而是围绕其长期履职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展开。 对关注内地政商环境的香港读者而言,这类案件除了是反腐个案,也涉及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和公共资金流向等高风险环节,对跨境合作中的合规审查、交易对手背景核验,以及与地方政府相关项目的风险识别,都具有现实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