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下药图奸11岁女儿 认8罪判监13年
Bastillepost · 3 SOURCES1 day ago4 MIN

Summary
香港高等法院周二就一宗家庭内儿童性侵案判刑,53岁无业被告K.K.C.早前承认8项罪名,包括企图强奸、3项非礼,以及4项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为罪,最终被判监13年。 法庭接纳案情指,被告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在旺角住所内多次向当时11岁至12岁的亲生女儿X喂食安眠药,待她昏睡、失去意识或半清醒时实施猥亵,并曾尝试性交但未能成功。
Key Points
- 被告承认1项企图强奸、3项非礼及4项施药罪,涉案时段横跨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
- 案发地点为旺角一单位,X自2022年7月起与胞兄及被告同住,其母亲住在另一单位,并于2023年1月底返回内地。
- 法官陈庆伟指出,被告身为父亲,在约5个月内4次侵犯年仅11岁的女儿,行为由抚摸、亲吻、手指插入,直至企图性交,性质极其恶劣。
- 法庭指被告多次使用佐匹克隆安眠药,且逐次增加剂量,由8至10粒、约10粒增至15粒,令X出现头晕、乏力及幻觉。
- 警方搜查单位时检获36粒西地那非及一支电动按摩棒;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向女儿喂安眠药,以便实施非礼。
Why It Matters
案件显示,香港法院对涉及儿童、家庭关系及药物控制的性罪行采取严厉量刑取向,尤其当被告利用父亲身份和同住便利犯案时,法庭会视为严重违反信任。 法官同时提到受害人创伤深重,以及心理学家认为被告重犯风险高,说明案件影响并不止于刑期长短。
从案情看,X于2023年4月18日致电母亲,称自己醒来时发现裤子被脱下,并哭诉曾遭被告虐待3至4次;其母随后由内地返港,并于4月21日报案。 X在录影会面中表示,涉及1次企图强奸及3次非礼事件。 其中在2022年12月20日晚上,X因疼痛惊醒,看见被告坐在床边,以手指插入其私处数分钟,又舔其私处,并捉住她的手触摸其阴茎。 被告随后张开X双腿,企图将阴茎插入其私处但未能成功,只能在外摩擦,期间又强吻X、抚摸胸部及舔乳头。
法庭提到,X当时曾试图抽回手及推开被告,并以摇头表示不舒服,但未能阻止对方。 被告在录影会面中承认,当晚曾让X服用佐匹克隆,待她入睡后实施非礼并企图性交,又曾在她身上使用按摩棒,并以手指插入其阴道约30秒。 法官指出,企图强奸未能得逞,只因被告身体状况欠佳,与实际强奸“并无二致”,其恶行“难以用笔墨形容”。
另一宗发生于2023年1月12日的事件中,X在睡梦中被脱衣,惊醒后发现被告触摸其胸部并以手指插入私处;她感到疼痛且无力反抗,不知事件持续多久便再次睡去。 约一周后,她曾发讯息要求被告不要再摸她,被告则回复称一切会恢复正常,并要求她保密。 被告承认当晚曾让X服用8至10粒安眠药,待她入睡后再实施猥亵。
到2023年4月上旬,被告再次要求X服用约10粒安眠药,待她失去知觉后掀衣脱裤,亲吻其胸部及私处,并以手指插入私处15至30秒。 4月18日,他更要求X服用15粒安眠药,X其后感到头晕、乏力并出现幻觉,醒来时发现裤子被脱下。 法官指出,对年幼儿童而言,大量服用这类镇静药物可能引发呼吸困难,危害不容轻视,因此4项施药罪各判监2年,并部分分期执行。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曾任职水电冷气工程,案发时无业,现与妻子分居,过往有4项案底但无一类似;被告亦亲自撰文,表示极度后悔和羞愧,请求轻判。 不过法官表示,精神科医生与心理学家对被告是否属于恋童有不同意见,但心理学家同意他对幼童感兴趣,重犯机会高。 在量刑方面,法官就企图强奸罪以12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后扣减;非礼罪则以6年为量刑起点,最终8罪合共判监13年。
从案情看,X于2023年4月18日致电母亲,称自己醒来时发现裤子被脱下,并哭诉曾遭被告虐待3至4次;其母随后由内地返港,并于4月21日报案。 X在录影会面中表示,涉及1次企图强奸及3次非礼事件。 其中在2022年12月20日晚上,X因疼痛惊醒,看见被告坐在床边,以手指插入其私处数分钟,又舔其私处,并捉住她的手触摸其阴茎。 被告随后张开X双腿,企图将阴茎插入其私处但未能成功,只能在外摩擦,期间又强吻X、抚摸胸部及舔乳头。
法庭提到,X当时曾试图抽回手及推开被告,并以摇头表示不舒服,但未能阻止对方。 被告在录影会面中承认,当晚曾让X服用佐匹克隆,待她入睡后实施非礼并企图性交,又曾在她身上使用按摩棒,并以手指插入其阴道约30秒。 法官指出,企图强奸未能得逞,只因被告身体状况欠佳,与实际强奸“并无二致”,其恶行“难以用笔墨形容”。
另一宗发生于2023年1月12日的事件中,X在睡梦中被脱衣,惊醒后发现被告触摸其胸部并以手指插入私处;她感到疼痛且无力反抗,不知事件持续多久便再次睡去。 约一周后,她曾发讯息要求被告不要再摸她,被告则回复称一切会恢复正常,并要求她保密。 被告承认当晚曾让X服用8至10粒安眠药,待她入睡后再实施猥亵。
到2023年4月上旬,被告再次要求X服用约10粒安眠药,待她失去知觉后掀衣脱裤,亲吻其胸部及私处,并以手指插入私处15至30秒。 4月18日,他更要求X服用15粒安眠药,X其后感到头晕、乏力并出现幻觉,醒来时发现裤子被脱下。 法官指出,对年幼儿童而言,大量服用这类镇静药物可能引发呼吸困难,危害不容轻视,因此4项施药罪各判监2年,并部分分期执行。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曾任职水电冷气工程,案发时无业,现与妻子分居,过往有4项案底但无一类似;被告亦亲自撰文,表示极度后悔和羞愧,请求轻判。 不过法官表示,精神科医生与心理学家对被告是否属于恋童有不同意见,但心理学家同意他对幼童感兴趣,重犯机会高。 在量刑方面,法官就企图强奸罪以12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后扣减;非礼罪则以6年为量刑起点,最终8罪合共判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