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修訂禁限出口技術目錄 新增40項AI及科技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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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商務部與科技部周五(16日)聯合公布,擬對《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進行修訂,新增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及光伏三個領域的技術,並就此公開徵求意見至11月15日。與此同時,相關技術的臨時登記管理制度即時生效,直至目錄正式修訂實施之日為止。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強調,今次修訂是技術貿易管理的常態化工作,依法依規進行,並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地區或實體。
Key Points
- 公開諮詢涉及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光伏三個領域共40項技術,其中14項擬禁止出口,26項擬限制出口
- 人工智能領域包括大模型、智能體、算力集群、訊息處理相關23項技術;對已通過開源或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範圍
- 生物醫藥領域包括細胞和基因治療、小核酸藥、病原微生物相關5項技術;對不涉及所有權轉讓的對外授權模式,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
- 光伏領域包括多晶硅製造、硅片製造、電池製造相關12項技術;技術管理範圍亦包含承載相關技術的關鍵和核心設備
- 商務部發言人指出,部分人工智能技術可被用於攻擊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國防軍工、核心政務等敏感系統,若被非國家行為體或惡意實體獲取,可能對國家安全和人類共同安全造成危害
- 需登記的出口情形包括向境外轉讓技術所有權、境內技術授權境外使用、境內技術的所有權人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境外主體等
Why It Matters
是次修訂反映中國在人工智能技術創新進入前所未有活躍期的背景下,必須確保相關技術安全可控。當局強調措施旨在築牢安全底線,防範技術濫用,同時支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與各國開展人工智能對話合作,並支持全球南方國家加強人工智能能力建設。對於香港而言,從事跨境技術轉移的科技企業日後需留意新規定的合規要求,或對與內地在人工智能及生物醫藥領域的合作帶來影響 。
是次修訂反映中國在人工智能技術創新進入前所未有活躍期的背景下,必須確保相關技術安全可控。當局強調措施旨在築牢安全底線,防範技術濫用,同時支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與各國開展人工智能對話合作,並支持全球南方國家加強人工智能能力建設。對於香港而言,從事跨境技術轉移的科技企業日後需留意新規定的合規要求,或對與內地在人工智能及生物醫藥領域的合作帶來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