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会前助理舍监涉奸女院友 五罪成立候判
SingTao · 3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4 MIN

Summary
香港高等法院陪审团9月2日裁定,匡智会辖下大埔区一间残疾人士院舍的时任助理舍监宗培基,5项强奸罪全部成立,涉及他于2024年7月至8月期间,在院舍内5次强奸一名23岁智障女院友X。 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0月14日处理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和精神科报告;被告没有提出保释申请,须还押候判。
Key Points
- 案件在高等法院由5男2女陪审团审理,陪审团退庭商议约6小时后,裁定5项强奸罪全部成立,其中两项为一致裁决,另外3项为6比1多数裁决。
- 被告宗培基在被起诉时为38岁,案发时任涉案院舍助理舍监,被控于2024年7月13日、21日、28日、8月3日及8月9日至10日期间犯案。
- 控方指女事主X现年23岁,自幼被诊断有发展迟缓,属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心智约等同不足10岁儿童,并曾有精神病史。
- 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后,发现被告上班期间曾4次带X进入其男职员办公室,并于8月9日晚上进入X房间,但两处室内都没有安装闭路电视。
- 法证在X房间床单验出X的DNA及被告精液,警方又在被告办公室储物柜搜出两支润滑剂、一盒及9个安全套,以及男性生殖器喷剂。
Why It Matters
案件虽然已经裁定罪成,但量刑仍要视乎法庭稍后取得的创伤、心理及精神科报告,显示法庭会综合受害人受创情况及被告背景后再作判刑。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再次把残疾人士院舍内部监管、职员与院友相处边界,以及保护弱势住客免受性侵的制度安排推到公众视线。
控方案情指出,宗培基自2024年6月起在涉案院舍任职助理舍监,工作期间与事主X有所接触。 X把被告视为好朋友,称呼他为“基Sir”,而被告会找她聊天、玩电子游戏“孖宝兄弟”,又曾请她吃棉花糖。 控方表示,本案于2024年8月14日曝光,院舍报警后警方展开调查,并翻查院舍闭路电视片段。
根据控方早前开案陈词及X的录影会面内容,X表示被告曾在办公室内脱去她的衣服,其后戴上安全套强奸她;过程中她感到疼痛和不适,曾叫“唔好”及“好痛”,即“不要”和“很痛”,但被告着她“细声啲”或“唔好咁大声”,意思是叫她小声一点。 X又称,被告其后脱下安全套,把“白色液体”射在她腹部,再用纸张替她清洁。 至于8月9日凌晨的一次事件,X称被告进入她房间并强奸她,该次没有使用安全套。
警方取证方面,除闭路电视片段外,也在X房间床单上验出X的DNA及被告精液,成为控方案中的重要法证证据。 另外,警方在被告办公室内搜出性用品,包括润滑剂、安全套及男性生殖器喷剂;其中《星岛》报道提到,搜出的安全套为一盒及9个,另有两支黑色喷剂,包装说明显示供男性阳具使用。 《巴士的报》则把该两支物品描述为男性生殖器喷雾。
被告出庭自辩时否认强奸,并就多项证据作出解释。 对于在办公室储物柜存放安全套及润滑剂,他称是为了下班后方便使用,并非每天使用,所以放在办公室按需要取用。 对于X床单上验出其精液,他则称当日曾穿短裤坐在X床上,因为“流咗好多汗”,即流了很多汗,又指X的床位正处于冷气机下,他只是坐下等X平复,否认曾在房内脱裤或射精。
被告又称,X曾赞他“聪明靓仔”,也会主动拥抱他。 辩方案情指,X希望被告成为其男朋友;被告自辩时更称,自己之所以答应,是因为觉得宿舍内“无人照顾”的女孩子很可怜,想给对方一些“虚构的幻想”和“生存的希望”。 控方盘问时质疑,被告既知X的情况,理应避免与她单独共处一室;被告则称两人之间“有感情”,但只是朋友或照顾者层面的感情。
案件编号为HCCC 277/2025。 随着陪审团已就5项控罪全部作出有罪裁决,案件下一阶段将集中于量刑及相关报告内容。
控方案情指出,宗培基自2024年6月起在涉案院舍任职助理舍监,工作期间与事主X有所接触。 X把被告视为好朋友,称呼他为“基Sir”,而被告会找她聊天、玩电子游戏“孖宝兄弟”,又曾请她吃棉花糖。 控方表示,本案于2024年8月14日曝光,院舍报警后警方展开调查,并翻查院舍闭路电视片段。
根据控方早前开案陈词及X的录影会面内容,X表示被告曾在办公室内脱去她的衣服,其后戴上安全套强奸她;过程中她感到疼痛和不适,曾叫“唔好”及“好痛”,即“不要”和“很痛”,但被告着她“细声啲”或“唔好咁大声”,意思是叫她小声一点。 X又称,被告其后脱下安全套,把“白色液体”射在她腹部,再用纸张替她清洁。 至于8月9日凌晨的一次事件,X称被告进入她房间并强奸她,该次没有使用安全套。
警方取证方面,除闭路电视片段外,也在X房间床单上验出X的DNA及被告精液,成为控方案中的重要法证证据。 另外,警方在被告办公室内搜出性用品,包括润滑剂、安全套及男性生殖器喷剂;其中《星岛》报道提到,搜出的安全套为一盒及9个,另有两支黑色喷剂,包装说明显示供男性阳具使用。 《巴士的报》则把该两支物品描述为男性生殖器喷雾。
被告出庭自辩时否认强奸,并就多项证据作出解释。 对于在办公室储物柜存放安全套及润滑剂,他称是为了下班后方便使用,并非每天使用,所以放在办公室按需要取用。 对于X床单上验出其精液,他则称当日曾穿短裤坐在X床上,因为“流咗好多汗”,即流了很多汗,又指X的床位正处于冷气机下,他只是坐下等X平复,否认曾在房内脱裤或射精。
被告又称,X曾赞他“聪明靓仔”,也会主动拥抱他。 辩方案情指,X希望被告成为其男朋友;被告自辩时更称,自己之所以答应,是因为觉得宿舍内“无人照顾”的女孩子很可怜,想给对方一些“虚构的幻想”和“生存的希望”。 控方盘问时质疑,被告既知X的情况,理应避免与她单独共处一室;被告则称两人之间“有感情”,但只是朋友或照顾者层面的感情。
案件编号为HCCC 277/2025。 随着陪审团已就5项控罪全部作出有罪裁决,案件下一阶段将集中于量刑及相关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