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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珠海学院疑挪用公款案再拘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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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珠海学院疑挪用公款案再拘两人

Summary

香港珠海学院疑似盗窃及挪用公款案有新进展。警方在早前拘捕该校一名49岁姓叶的财务总监后,再拘捕一名50岁姓何男子及一名48岁姓吴女子,两人涉嫌“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俗称“洗黑钱”。 据报道,两名新被捕人士分别是叶男的男性友人及妻子,而叶男本人已被暂控一项盗窃罪,三人案件已于8月12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Key Points

  • 校方于4月29日报案,称发现学校银行账户有不明转账,警方随后展开调查,案件由屯门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
  • 警方早前以涉嫌盗窃拘捕49岁姓叶男子,他是珠海学院财务总监,涉嫌盗取学校银行户口内约77万元。
  •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于8月11日分别在红磡及沙田拘捕50岁姓何男子和48岁姓吴女子,两人同涉洗黑钱。
  • 调查显示,叶男疑于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间,多次将合共约4,100万元存入两人的私人银行账户。
  • 消息称何男是叶男友人,吴女则为叶男妻子;两人分别被暂控9项及6项洗黑钱罪,并于8月12日提堂。

Why It Matters

案件已由最初怀疑盗取学校账户约77万元,扩大至涉及约4,100万元流入私人账户,令外界更关注院校财务监管及内部审批机制是否存在漏洞。 警方表示案件仍由屯门警区重案组第二队继续跟进,意味着资金去向、账户往来及后续司法程序仍可能有进一步发展。 香港珠海学院今年4月发生疑似盗窃及挪用公款事件,校方于4月29日向警方报案,表示发现学校银行账户出现不明转账。 警方接报后展开调查,并锁定一名49岁姓叶男子,他是该校财务总监。 警方指出,叶男涉嫌盗取学校银行户口内约77万元,其后已被暂控一项盗窃罪。 案件最新进展是警方再拘捕两人。 警方于8月11日分别在红磡区及沙田区采取行动,拘捕一名50岁姓何本地男子及一名48岁姓吴本地女子,涉嫌“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俗称“洗黑钱”。 消息指出,何男是叶男的友人,吴女则是叶男的妻子。 警方调查显示,叶男疑于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间,将合共约4,100万元分多次存入何男及吴女的私人银行账户。 这意味着,案件现阶段不仅涉及校方最初报称的可疑转账及约77万元疑似失款,也牵涉更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并延伸至其他私人账户是否曾被用作接收及处理相关款项。 在控罪方面,叶男已被暂控一项盗窃罪。 两名新被捕男女则分别被暂控各9项及6项洗黑钱罪。 三人案件已于8月12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案件现由屯门警区重案组第二队继续跟进。 从案件发展来看,警方调查方向已由院校账户内的可疑转账,进一步延伸至资金是否经由不同私人账户流转。 对公众而言,事件除了涉及刑事责任,也引发对教育机构在财务授权、银行账户管理、内部审计及风险监控方面是否具备足够把关措施的关注。 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后续法庭聆讯及警方调查结果,将成为外界了解整笔资金流向及各人角色分工的重要依据。 另外,警方也重申,盗窃属于严重罪行,根据《盗窃罪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 在案件仍处于调查及审理阶段之际,涉案人士的法律责任仍有待法庭处理。
香港珠海学院今年4月发生疑似盗窃及挪用公款事件,校方于4月29日向警方报案,表示发现学校银行账户出现不明转账。 警方接报后展开调查,并锁定一名49岁姓叶男子,他是该校财务总监。 警方指出,叶男涉嫌盗取学校银行户口内约77万元,其后已被暂控一项盗窃罪。 案件最新进展是警方再拘捕两人。 警方于8月11日分别在红磡区及沙田区采取行动,拘捕一名50岁姓何本地男子及一名48岁姓吴本地女子,涉嫌“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俗称“洗黑钱”。 消息指出,何男是叶男的友人,吴女则是叶男的妻子。 警方调查显示,叶男疑于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间,将合共约4,100万元分多次存入何男及吴女的私人银行账户。 这意味着,案件现阶段不仅涉及校方最初报称的可疑转账及约77万元疑似失款,也牵涉更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并延伸至其他私人账户是否曾被用作接收及处理相关款项。 在控罪方面,叶男已被暂控一项盗窃罪。 两名新被捕男女则分别被暂控各9项及6项洗黑钱罪。 三人案件已于8月12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案件现由屯门警区重案组第二队继续跟进。 从案件发展来看,警方调查方向已由院校账户内的可疑转账,进一步延伸至资金是否经由不同私人账户流转。 对公众而言,事件除了涉及刑事责任,也引发对教育机构在财务授权、银行账户管理、内部审计及风险监控方面是否具备足够把关措施的关注。 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后续法庭聆讯及警方调查结果,将成为外界了解整笔资金流向及各人角色分工的重要依据。 另外,警方也重申,盗窃属于严重罪行,根据《盗窃罪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 在案件仍处于调查及审理阶段之际,涉案人士的法律责任仍有待法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