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蘿包」發明地掀港台網民激辯:歷史記憶不容流量篡改
HK01 · 1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一名台灣夜市商戶在社交平台直播期間聲稱「菠蘿包」源自台灣,其後傳至香港,並以「香港把菠蘿油偷走」形容其歷史脈絡。言論曝光後,大批香港網民湧入其店舖的 Google 地圖頁面留言及評分,店主其後數度道歉、澄清及改口,風波卻始終未能平息。一場原本尋常的網絡直播,最終演變成一場關於文化來源、歷史記憶與身份認同的公共爭論。這場爭議真正的焦點從來不是一間店舖,也不是一款食品,而是文化來源應如何被理解與記錄 。
Key Points
- 台灣夜市商戶在直播中聲稱菠蘿包源自台灣再傳入香港,並以「香港把菠蘿油偷走」形容其歷史脈絡,引發軒然大波 。
- 語言學證據顯示台灣社會長期以「鳳梨」稱呼相關水果,「菠蘿」則屬香港及華南粵語文化圈慣用語彙,詞彙往往保存著文化流動與傳播的軌跡 。
- 歷史文獻顯示,1943年元朗大同老餅家已有菠蘿包出爐紀錄,這是目前已知最早且較為明確的文獻證據之一 。
- 菠蘿包在香港持續演變,衍生出加入厚切牛油的「菠蘿油」、利用菠蘿包酥皮技術製成的「菠蘿叉燒包」等產品,形成完整的技藝傳承與產品譜系 。
- 2014年,特區政府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菠蘿包製作技藝」以編號5.34列入其中,分類屬「傳統手工藝」。
Why It Matters
這場爭議揭示了文化交流與文化挪用的根本區別:文化交流的前提是承認來源,而文化挪用則往往淡化甚至抹去歷史背景。在資訊極度發達的今天,許多歷史資料均可透過簡單搜尋取得,對相關歷史脈絡的忽視所反映的,往往已不只是資訊不足,而是對歷史證據的選擇性取用。法律雖難以直接介入此類爭議,但歷史研究的真實性追求與法律上的權利歸屬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許多文化成果未必受到法律保護,但這並不意味其歷史來源可以被任意改寫。
這場爭議揭示了文化交流與文化挪用的根本區別:文化交流的前提是承認來源,而文化挪用則往往淡化甚至抹去歷史背景。在資訊極度發達的今天,許多歷史資料均可透過簡單搜尋取得,對相關歷史脈絡的忽視所反映的,往往已不只是資訊不足,而是對歷史證據的選擇性取用。法律雖難以直接介入此類爭議,但歷史研究的真實性追求與法律上的權利歸屬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許多文化成果未必受到法律保護,但這並不意味其歷史來源可以被任意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