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颖撤控后起诉前女友 申请高院禁制令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5 MIN

Summary
39岁大律师苏颖在今年3月获控方撤回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后,于9月3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向前女友李乐童提出民事诉讼,申请多项禁制令,要求限制对方接触、联络、骚扰或恐吓他及与他有关的人士和机构。 案件编号为HCMP1501/2026,法庭已排期于9月11日处理非正审强制令申请,成为这宗纠纷下一步最受关注的司法程序。
Key Points
- 苏颖早前被控于2026年1月24日在香港仔南宁街香港仔中心4期地下一间药妆店外袭击李乐童,导致对方身体受伤,涉及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 该刑事案件在今年3月再讯时,由控方申请撤回控罪并获法庭批准;on.cc报道指出,当时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处理。
- 苏颖这次以原告身份向高院申请,要求全面禁止李乐童以任何方式联络、接触、骚扰或恐吓他本人,以及其亲友、同事、工作伙伴和客户等。
- 入禀状列出的受保护对象除苏颖外,还包括其母亲Anita Kho Mei Soang、Yang Dongyue及Koe Yeet,并涵盖张奥伟爵士大律师办事处、Resolution Chambers及Rede Chambers的现任及前任成员与员工。
- 苏颖还要求法庭设定距离限制,包括不得出现在4名指明人士100米范围内,以及不得进入或靠近若干住所和3家大律师事务所50米范围。
Why It Matters
9月11日的聆讯将先决定法庭是否批出非正审强制令,在正式审理民事争议前先行规范双方的接触方式与活动范围。 由于申请范围已延伸至家人、同事、律师楼和客户层面,法庭如何划定禁制边界,将直接影响相关人士的日常往来与专业接触安排。
从两家媒体披露的内容看,苏颖这次提出的禁制范围相当广,不仅针对他与李乐童之间的直接接触,也试图把保护范围扩展到其家庭成员、同事、工作伙伴以及执业相关机构。 这意味着案件虽然源于一宗已被撤回的刑事控罪,但现阶段的争议重点,已经转向高院会否以民事命令方式,先行限制双方未来的接触、沟通和接近特定地点的行为。
根据《星岛》报道,苏颖要求法庭全面禁止李乐童接触、骚扰、恐吓他本人,以及其母亲Anita Kho Mei Soang、Yang Dongyue、Koe Yeet四人。 同时,申请还覆盖张奥伟爵士大律师办事处、Resolution Chambers及Rede Chambers的现任及前任成员与员工。 这显示原告一方认为,争议可能已经超出私人关系层面,并可能影响其工作环境及与专业圈子的互动。
在空间限制方面,《星岛》提供了更具体的距离内容,指苏颖要求李乐童不得实际出现在他与另外三名指明人士100米范围内,也不得进入或走近其住所、Yang Dongyue住所及上述3家大律师事务所50米范围。 on.cc则报道,原告要求被告不得实际出现在原告及其母亲等4人的住所,以及上述3家大律师办事处50米范围内。 虽然表述略有不同,但两者都反映出,原告希望法庭以明确距离限制方式,处理未来可能发生的接触问题。
除接触和接近限制外,苏颖还要求法庭禁止李乐童骚扰或恐吓两家合作律师楼,即麦耀华律师行及谢道存律师事务所,并要求对方不得非法侵入其房产。 《星岛》进一步指出,苏颖还要求禁止李乐童印刷、制作、寄发任何含有贬损上述人士或相关大律师事务所言论的资料,并禁止对方监视或调查他们。 这些条款说明,申请人关注的不只是面对面冲突,也包括书面传播、间接接触以及与职业活动有关的干扰。
《星岛》另提到,苏颖还要求法庭禁止李乐童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与本诉讼程序有关的信息,以及警告第三方苏颖已展开或可能展开任何诉讼程序;不过,他同时表明,禁制令申请不应阻止李乐童依法向警方或当局作出披露。 这一安排显示,原告一方面希望限制诉讼相关信息外传,另一方面也承认向执法部门或主管机关依法反映情况的权利不应被排除。
案件的发展时间线也较为清楚。两家媒体都指出,苏颖早前被控于2026年1月24日在香港仔中心外袭击李乐童,导致对方受伤;其后控方于今年3月申请撤回控罪并获批。 相隔约5个多月后,苏颖于9月3日再以民事方式入禀高院,寻求禁制令保护。 因此,9月11日的非正审强制令聆讯,将成为法庭是否先行介入双方互动边界的首个关键节点。
从两家媒体披露的内容看,苏颖这次提出的禁制范围相当广,不仅针对他与李乐童之间的直接接触,也试图把保护范围扩展到其家庭成员、同事、工作伙伴以及执业相关机构。 这意味着案件虽然源于一宗已被撤回的刑事控罪,但现阶段的争议重点,已经转向高院会否以民事命令方式,先行限制双方未来的接触、沟通和接近特定地点的行为。
根据《星岛》报道,苏颖要求法庭全面禁止李乐童接触、骚扰、恐吓他本人,以及其母亲Anita Kho Mei Soang、Yang Dongyue、Koe Yeet四人。 同时,申请还覆盖张奥伟爵士大律师办事处、Resolution Chambers及Rede Chambers的现任及前任成员与员工。 这显示原告一方认为,争议可能已经超出私人关系层面,并可能影响其工作环境及与专业圈子的互动。
在空间限制方面,《星岛》提供了更具体的距离内容,指苏颖要求李乐童不得实际出现在他与另外三名指明人士100米范围内,也不得进入或走近其住所、Yang Dongyue住所及上述3家大律师事务所50米范围。 on.cc则报道,原告要求被告不得实际出现在原告及其母亲等4人的住所,以及上述3家大律师办事处50米范围内。 虽然表述略有不同,但两者都反映出,原告希望法庭以明确距离限制方式,处理未来可能发生的接触问题。
除接触和接近限制外,苏颖还要求法庭禁止李乐童骚扰或恐吓两家合作律师楼,即麦耀华律师行及谢道存律师事务所,并要求对方不得非法侵入其房产。 《星岛》进一步指出,苏颖还要求禁止李乐童印刷、制作、寄发任何含有贬损上述人士或相关大律师事务所言论的资料,并禁止对方监视或调查他们。 这些条款说明,申请人关注的不只是面对面冲突,也包括书面传播、间接接触以及与职业活动有关的干扰。
《星岛》另提到,苏颖还要求法庭禁止李乐童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与本诉讼程序有关的信息,以及警告第三方苏颖已展开或可能展开任何诉讼程序;不过,他同时表明,禁制令申请不应阻止李乐童依法向警方或当局作出披露。 这一安排显示,原告一方面希望限制诉讼相关信息外传,另一方面也承认向执法部门或主管机关依法反映情况的权利不应被排除。
案件的发展时间线也较为清楚。两家媒体都指出,苏颖早前被控于2026年1月24日在香港仔中心外袭击李乐童,导致对方受伤;其后控方于今年3月申请撤回控罪并获批。 相隔约5个多月后,苏颖于9月3日再以民事方式入禀高院,寻求禁制令保护。 因此,9月11日的非正审强制令聆讯,将成为法庭是否先行介入双方互动边界的首个关键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