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德获任命终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大律师公会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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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特区政府于10月16日公布,特首李家超已接纳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议,拟任命前新西兰最高法院常任法官区诺德为香港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有关任命仍须先取得立法会同意,其后才会依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9条正式作出。 区诺德曾先后在新西兰上诉法庭及最高法院任职,2017年4月自新西兰最高法院常任法官职位退休,其后由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该院署任法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欢迎,并指出若任命落实,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人数将由现时5人增至6人,可提升终审法院处理工作的灵活性。 香港大律师公会其后也表示欢迎,认为海外非常任法官有助香港与世界其他普通法地区法律界保持联系,并协助本港发展独特法理学。
Key Points
- 政府公布,李家超已接纳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议,将在取得立法会同意后作出任命。
- 任命程序将依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以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9条进行。
- 区诺德2006年获任命为新西兰上诉法庭法官,2013年晋升至新西兰最高法院。
- 他于2017年4月自新西兰最高法院常任法官退休,其后至2022年4月担任署任法官。
- 卸任后,他曾在斐济最高法院及库克群岛上诉法庭担任法官,累积跨司法管辖区经验。
Why It Matters
对香港司法运作而言,若区诺德完成任命,终审法院可动用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名单将扩大,对排期及组成审判庭的弹性有实际作用。 从制度层面看,政府强调海外法官参与彰显《基本法》保障司法独立,而大律师公会则从法律专业角度指出,这类安排有助维持香港与其他普通法地区的联系,并支持本港法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