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提醒宏福苑业主 本月15日前须签署买卖协议
SingTao · 4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房屋局今日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八座已递交收购要约接受函的业主,必须于10月15日届满前完成签署出售单位的《买卖协议》。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表示,如业主有诚意完成交易,但因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未能在限期内签署协议,当局会抱着「情、理、法兼备,以情为先」的原则,按个别情况酌情作出适当安排;惟如业主无意再讨论或拒绝签署文件,将视作不接受收购计划,当局不排除需要立法处理。
Key Points
- 宏福苑A至H座八座的业主,若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接受收购建议函」,不论选择哪个选项,均须于10月15日或之前完成签署《买卖协议》
-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明,会对有诚意完成交易但受客观环境限制的业主提供弹性安排,但对拒绝签署者不排除立法处理
- 专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特别销售计划」已于9月29日正式展开选房程序,按电脑随机抽签的优先次序分批发出邀请信,预计11月底完成全部选房
- 因特殊情况(如未能厘清业权或需时处理遗产承办)而未能及时签署的业主,政府会按个别情况酌情处理,并在限期前通知相关业主
- 政府收购价比市价高约三成,已顾及居民的搬迁、装修、律师费及印花税开支,足以购买特别销售计划中三分之二单位
- 工联会议员邓家彪关注有业主选择粉岭项目或九龙湾盛致苑等较贵项目,印花税达六位数,政府表示财政预算案已将400万以下物业印花税减至100元
- 房屋局统筹的「解说专队」正加紧联络尚未签署《买卖协议》的业主,提供所需协助,热线电话为2129 8133
Why It Matters
宏福苑收购计划是香港近年最大规模的火灾后住宅收购行动之一,其处理方式将为日后同类型的灾后安置及收购工作奠定先例。何永贤强调当局会在善用公帑与照顾居民需要之间取得平衡,而今次涉及约1,500个替补单位的特别销售计划能否顺利完成,对未来政府处理类似事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宏福苑收购计划是香港近年最大规模的火灾后住宅收购行动之一,其处理方式将为日后同类型的灾后安置及收购工作奠定先例。何永贤强调当局会在善用公帑与照顾居民需要之间取得平衡,而今次涉及约1,500个替补单位的特别销售计划能否顺利完成,对未来政府处理类似事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