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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營運「黃式保險」專頁發煽動帖文 兩男女被捕

1 day ago4 MIN
涉營運「黃式保險」專頁發煽動帖文 兩男女被捕

Summary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10月6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男一女,兩人同為38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綜合多家報道,案件涉及有人在不同社交平台營運專頁,一方面發布被指煽動他人憎恨特區憲制秩序、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宣揚「港獨」的內容,另一方面藉專頁推銷保險產品並收取分成收入。 消息並指,被捕男子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女子則為其女友人,懷疑協助管理涉案社交平台專頁。

Key Points

  • 警方表示,國安處於本周二即10月6日採取行動;《星島》指行動分別在觀塘及尖沙咀進行,其餘報道則概括為九龍區拘捕兩名38歲男女。
  • 被捕男子據報自稱為本港一間投資公司的理財顧問,並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女子本身並非從事保險業,亦未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
  • 涉案專頁據報名為「黃式保險(YellowInsurance)」,於反修例示威期間成立,除推銷保險外,多次發帖支持黑暴、聲援「手足」,並發放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宣揚「港獨」的訊息。
  • 報道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相關專頁改以所謂「軟對抗」方式繼續發布內容,包括利用話題標籤、所謂「藏頭詩」等較隱晦形式,發表反中亂港及煽動「港獨」訊息。
  • 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各被捕人的住所並檢取相關證物;兩名被捕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不只涉及國安法例下的網上言論指控,亦牽連保險銷售及持牌規管問題。對香港讀者而言,事件反映執法部門正同時檢視社交平台上的政治訊息、商業宣傳手法,以及相關金融中介活動是否合規。 由於報道提到涉案專頁以「黃色經濟圈」式包裝吸引特定客群,案件後續亦可能引起外界關注網上招攬保險業務時,是否需要更清楚披露經營者身份及牌照資料。 綜合報道,涉案專頁聲稱可為顧客安排各類保險服務,但未有清楚交代負責人身份,以及負責人是否持有相關牌照。 《星島》及《am730》均提到,專頁被指仿傚「黃色經濟圈」的營運方式,透過帖文暗示平台由反政府「黃人」經營,藉所謂「黃色光環」吸引黃營消費者經專頁投保,再從中收取保險分成作收入。 《商業電台》亦指出,黃嘉浩被指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於不同社交平台成立專頁,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改以較隱晦方式持續發布相關訊息。 在執法層面,警方指有關行為涉嫌干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所訂罪行。 《on.cc》引述,該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 目前各報道均指,警方已檢取相關證物,兩名被捕人則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至於被捕男子背景,《星島》及《商業電台》均指黃嘉浩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 《星島》補充,「北區動源」成立於2015年,曾多次發起及參與抗議水貨客行動;黃嘉浩曾代表該組織參選同年區議會選舉。 該報又提到,黃嘉浩曾於2016年11月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後,因包圍中聯辦大樓及向警方投擲硬物而被捕;2020年3月,他又與「35+顛覆案」罪成者之一呂智恆到港鐵粉嶺站,涉及一個「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簽名街站的衝突事件。 這些背景資料未見於其餘報道,但為外界理解警方今次行動所指涉的人物脈絡提供更多參考。
綜合報道,涉案專頁聲稱可為顧客安排各類保險服務,但未有清楚交代負責人身份,以及負責人是否持有相關牌照。 《星島》及《am730》均提到,專頁被指仿傚「黃色經濟圈」的營運方式,透過帖文暗示平台由反政府「黃人」經營,藉所謂「黃色光環」吸引黃營消費者經專頁投保,再從中收取保險分成作收入。 《商業電台》亦指出,黃嘉浩被指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於不同社交平台成立專頁,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改以較隱晦方式持續發布相關訊息。 在執法層面,警方指有關行為涉嫌干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所訂罪行。 《on.cc》引述,該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 目前各報道均指,警方已檢取相關證物,兩名被捕人則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至於被捕男子背景,《星島》及《商業電台》均指黃嘉浩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 《星島》補充,「北區動源」成立於2015年,曾多次發起及參與抗議水貨客行動;黃嘉浩曾代表該組織參選同年區議會選舉。 該報又提到,黃嘉浩曾於2016年11月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後,因包圍中聯辦大樓及向警方投擲硬物而被捕;2020年3月,他又與「35+顛覆案」罪成者之一呂智恆到港鐵粉嶺站,涉及一個「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簽名街站的衝突事件。 這些背景資料未見於其餘報道,但為外界理解警方今次行動所指涉的人物脈絡提供更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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