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區議員性罪行定罪設委員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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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港府周二表示,已委任一個5人監察委員會,調查元朗區議員Sei Chun-hing早前被裁定與13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成的事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在聲明中指出,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操守及誠信,而區議員履職監察指引亦明確要求議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方面,都要以符合公眾期望、並與區議會及議員聲譽相稱的方式行事。 區域法院本月較早時接納事主證供,裁定Sei於2011年3月14日與當時13歲的女學生發生性行為;庭上亦提到,他在送出手製情人節禮物一個月後,曾表示期望對方有所回應。 39歲的Sei因此被裁定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最高可判監5年;他同時是北京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要求公職人員須經「愛國者」審查後,首名因刑事罪行而可能面臨監禁的民選公職人員。
Key Points
- 港府委任的監察委員會共有5人,包括1名非區議員及4名來自元朗區以外的區議員,以既定機制跟進調查。
- 麥美娟表示,委員會會按照既定機制,以穩妥、公平、公正、公道、獨立及客觀方式處理有關調查。
- 政府重申,區議員履職監察指引已清楚列明,議員須時刻保持符合公眾期望的操守,並顧及區議會整體聲譽。
- 區域法院本月較早時接納事主證供,認定Sei於2011年3月14日與當時13歲、仍就讀中學的女事主發生性行為。
- Se i另涉一宗與2008年事件有關的猥褻侵犯控罪,最終因技術理由獲判無罪,但非法性交罪仍可判監最高5年。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不只是個別刑事定罪,也直接考驗區議員監察機制在面對現任議員涉嚴重性罪行時,能否以外界可見的方式運作。 對香港市民而言,焦點在於區議會的紀律處理是否足以維持公職人員應有的操守標準,以及現行選舉制度下的把關安排能否回應公眾對誠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