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隆控股前CEO騙款買名錶囚10年8個月
Bastillepost · 2 SOURCES1 day ago3 MIN

Summary
上市公司萬隆控股集團前行政總裁周泓,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案件周一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郭啟安指周泓利用其在上市公司及附屬公司內的權力,虛構美容產品交易,安排公司簽發16張支票共6017萬元,實際用作購買11隻名貴腕錶,行為屬有預謀、歷時長、嚴重違反誠信,最終判囚10年8個月,另須賠償5157萬元,並被取消擔任董事等資格15年。
Key Points
- 控方案情指,周泓與時任財務總監朱嘉華被控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在香港藉虛假表示須向禧鋒有限公司、昇富(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及冠豪香港有限公司付款,誘使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職員開出16張支票,總值6017萬元。
- 法庭接納案情顯示,涉案款項表面上是支付美容產品貨款,但公司實際上沒有收到任何產品;周泓則透過中間人購入11隻名錶,並在事後製作虛假入帳紀錄,以掩飾資金去向。
- 郭啟安法官判刑時指出,周泓身兼萬隆控股集團時任行政總裁、執行董事,以及子公司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和授權簽署人,卻濫用職權,以公司名義簽發支票為自己購買名錶,形同監守自盜,嚴重違反受信責任。
- 法官又指,整個犯案計劃屬預先部署,歷時約15個月,涉案名錶至今未能起回、下落不明,令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亦影響上市公司聲譽、股價,以及公眾對其企業管治的信心,因此把11年監禁定為量刑起點。
- 辯方在求情時呈上7封求情信,來自家人、前警司、律師及會計師等,指周泓為人誠懇孝順、負責任、樂於助人,過往沒有案底,中學畢業後白手興家,2014年加入涉案公司,現已退休,亦曾一度移居英國。
- 辯方另稱,相關公司曾存入859萬元,因此實際損失為5157萬元。法官接納周泓屬初犯、品格良好,遂由11年量刑起點下調至10年8個月,同時下令賠償5157萬元。
- 同案41歲時任財務總監朱嘉華亦被控相同欺詐罪,但陪審團早前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為HCCC425/2024。
Why It Matters
案件不單涉及巨額公司資金被挪作私人用途,更牽涉上市公司內部授權、附屬公司付款程序及企業管治失守的問題。 法庭把名錶未能追回、公司聲譽及股價受影響列為加刑因素,對本港上市公司董事、高層及投資者而言,都反映一旦內控失效,法律後果與市場代價可以同樣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