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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万三千名香港纳税人因税务系统措辞不清未完成电子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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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万三千名香港纳税人因税务系统措辞不清未完成电子报税

Summary

申诉专员公署周一发表的报告揭露,逾三万三千名香港纳税人因税务局电子报税系统(eTAX)的含糊指示而未能完成报税程序。用户在使用「智方便」(iAM Smart)平台签署后,以为报税程序已经完成,但实际上仍需返回eTAX系统直至确认页面出现才算成功递交。是次事件令近五千二百人收到罚款通知,另有两人因逾期报税被检控。

Key Points

  • 申诉专员公署的报告确定,eTAX系统的递交及签署界面指示含糊,是导致大量纳税人未能完成报税的根本原因
  • 医院管理局港岛东联网前行政总监陆志聪医生是受影响的三万三千零一十九名纳税人之一,他在周二公开呼吁政府从事件中汲取教训
  • 由去年五月二日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共有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五名纳税人尝试透过iAM Smart数码签署方式提交电子报税表,当中三万三千零一十九人未能完成递交程序
  • 受影响的纳税人中,有五千一百六十九人收到罚款通知,另有两人因逾期提交而被检控
  • 约一万四千名纳税人在首次尝试失败当日成功重新递交报税表

Why It Matters

香港法例规定纳税人须在报税表发出一月内递交,以便税务局作出评税及批准扣税。逾期递交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港元,并可被加征相等于少征税款三倍的罚款。是次事件显示,受影响人数众多,清楚表明问题并非个别人士的操作失误所致。申诉专员公署指出,事件除令纳税人蒙受极大困扰外,亦为税务局员工带来额外工作量。报告又提到,税务局早于二零二二年已接获类似投诉,并进行了系统改善,但修订后的措辞仍然含糊不清。当问题在二零二五年再次出现时,税务局最初并未高度重视,只建议纳税人在收到查询后重新提交报税表。此案或会促使政府全面检讨数码公共服务的理念设计及测试流程,尤其涉及强制性申报的系统不容有失。
香港法例规定纳税人须在报税表发出一月内递交,以便税务局作出评税及批准扣税。逾期递交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港元,并可被加征相等于少征税款三倍的罚款。是次事件显示,受影响人数众多,清楚表明问题并非个别人士的操作失误所致。申诉专员公署指出,事件除令纳税人蒙受极大困扰外,亦为税务局员工带来额外工作量。报告又提到,税务局早于二零二二年已接获类似投诉,并进行了系统改善,但修订后的措辞仍然含糊不清。当问题在二零二五年再次出现时,税务局最初并未高度重视,只建议纳税人在收到查询后重新提交报税表。此案或会促使政府全面检讨数码公共服务的理念设计及测试流程,尤其涉及强制性申报的系统不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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