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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启恩退休前回应禁书争议 称执法并非滥捕

1 day ago5 MIN
简启恩退休前回应禁书争议 称执法并非滥捕

Summary

即将退休的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在回应近期独立书店因售书而被国安处采取行动的争议时表示,警方执法并非盲目进行,更不存在滥捕滥权,因为人员在行动前“真系睇咗本书”,即确实看过涉事书籍,并会就怀疑涉及国家安全罪行的内容征询律政司意见。 他认为,社会要求政府列出所谓“禁书名单”并不现实,因为即使今天列出名单,第二天仍可能出现另一本涉嫌违法的新书。 对于集会游行及悼念活动,他表示警方会依据《公安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国安法等处理,只要主办方符合条件,警方仍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简启恩还回顾自己35年的警队生涯,称能见证两条涉及国家安全的条例诞生,是退休前最光荣的一页。

Key Points

  • 简启恩称,禁书名单无法一劳永逸,今天列出一本,第二天仍可能再有另一本书涉嫌违法。
  • 他提到国安处今年7月在旺角“留下书舍”和“田园书屋”采取行动,当时共拘捕5人。
  • 对外界质疑红线不清,他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清楚写明何谓善意批评、煽动及违法。
  • 他建议店长和店员若对书籍内容有疑问,应先阅读内容,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否则可选择不售卖。
  • 回顾履历,他指自己1991年加入警队,2021年12月出任国家安全处处长,2023年5月获任命为副处长(国家安全)。

Why It Matters

简启恩的说法,显示警方对书店、出版及公众活动的执法逻辑,是要求相关持份者先自行判断法律风险,再决定是否继续售书或举办活动。 在没有官方禁书名单、也不会逐项公开所谓“红线”的情况下,书店经营者、活动主办方以及普通市民,今后更需要依靠自行审视内容及法律意见来避免触法风险。 简启恩受访时表示,外界要求政府公布禁书名单,看似能够提供清晰界线,但实际上并不能解决问题。 他解释,如果政府今天列出一批书目,第二天市场上仍可能出现另一本内容同样涉嫌违法的新书,届时社会又会质疑为何名单没有列明,却仍有人被捕。 在他看来,这种要求忽略了执法是按具体内容、具体情节及相关法例处理,而不是依赖一张固定名单。 他又以食肆和报贩作比喻,称食肆提供食物,店主本身有责任确保安全,不能以自己没有逐碟试食作为免责理由;同样地,报贩售卖书刊时,也会留意货品是否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等法例,例如涉及暴力、淫亵或不雅内容时,会有包装及警告字样。 他认为,书店售书也是同一道理,经营者不能完全以“不知道内容”作为抗辩。 对于有人批评当局既不公布禁书名单,也不清楚交代红线,简启恩认为这类说法只是另一种“软对抗”,是强词夺理地要求国安处“不做这个、不做那个”。 他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清楚界定何谓善意批评、何谓煽动、何谓违法,因此店长、店员若觉得某本书有问题,第一步应先自己看内容,第二步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如果仍有疑虑,最后一步就是不要售卖。 在执法程序方面,简启恩强调,警方并非因为有人一句话指某书店售卖相关书籍,便立即“冲进去”执法。 他说,警方会先阅读涉事书籍,若发现其中有涉嫌违反国家安全的成分,会再征询律政司意见,之后才决定是否采取行动。 因此,他认为不存在“闭着眼睛就去执法”或滥捕滥权的情况。 谈到集会游行及可能涉及悼念的活动时,简启恩表示,警方同样是根据《公安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国安法等处理,会考虑国家安全、公众秩序、公众安全,以及是否影响其他市民自由。 如有需要,警方会与主办方了解安排;若能满足集会游行示威的条件,警方就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活动“绝对可以举行”。 不过他也提醒,若有人本身抱持“反中乱港”理念去筹办相关活动,就应自行想清楚是否会落入法网。 他更直言,在自己心目中“法网系唔会误堕”,意即不会有人无意中误触法网,认为所谓“误堕法网”是伪命题,若有疑问而选择不做,便不会触犯法例。 回顾其警察生涯,简启恩表示自己自1991年加入香港警务处任职督察以来,曾历任行动指挥、人力资源管理及保安等职务,也先后出任西区警区副指挥官、机场警区指挥官、湾仔警区指挥官及港岛总区副指挥官。 他于2019年9月晋升为助理处长,掌管服务质素监察部;2020年8月调任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1);2021年12月擢升并出任国家安全处处长;2023年5月获任命为副处长(国家安全),负责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 他表示,过去6年在国安处工作非常繁重,退休后希望先休养生息、陪伴家人,暂时未有未来方向。 他还提到,警队未来除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外,也会善用人工智能协助维护国家安全,使隐藏犯罪意图和行为的机会越来越小。
简启恩受访时表示,外界要求政府公布禁书名单,看似能够提供清晰界线,但实际上并不能解决问题。 他解释,如果政府今天列出一批书目,第二天市场上仍可能出现另一本内容同样涉嫌违法的新书,届时社会又会质疑为何名单没有列明,却仍有人被捕。 在他看来,这种要求忽略了执法是按具体内容、具体情节及相关法例处理,而不是依赖一张固定名单。 他又以食肆和报贩作比喻,称食肆提供食物,店主本身有责任确保安全,不能以自己没有逐碟试食作为免责理由;同样地,报贩售卖书刊时,也会留意货品是否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等法例,例如涉及暴力、淫亵或不雅内容时,会有包装及警告字样。 他认为,书店售书也是同一道理,经营者不能完全以“不知道内容”作为抗辩。 对于有人批评当局既不公布禁书名单,也不清楚交代红线,简启恩认为这类说法只是另一种“软对抗”,是强词夺理地要求国安处“不做这个、不做那个”。 他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清楚界定何谓善意批评、何谓煽动、何谓违法,因此店长、店员若觉得某本书有问题,第一步应先自己看内容,第二步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如果仍有疑虑,最后一步就是不要售卖。 在执法程序方面,简启恩强调,警方并非因为有人一句话指某书店售卖相关书籍,便立即“冲进去”执法。 他说,警方会先阅读涉事书籍,若发现其中有涉嫌违反国家安全的成分,会再征询律政司意见,之后才决定是否采取行动。 因此,他认为不存在“闭着眼睛就去执法”或滥捕滥权的情况。 谈到集会游行及可能涉及悼念的活动时,简启恩表示,警方同样是根据《公安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国安法等处理,会考虑国家安全、公众秩序、公众安全,以及是否影响其他市民自由。 如有需要,警方会与主办方了解安排;若能满足集会游行示威的条件,警方就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活动“绝对可以举行”。 不过他也提醒,若有人本身抱持“反中乱港”理念去筹办相关活动,就应自行想清楚是否会落入法网。 他更直言,在自己心目中“法网系唔会误堕”,意即不会有人无意中误触法网,认为所谓“误堕法网”是伪命题,若有疑问而选择不做,便不会触犯法例。 回顾其警察生涯,简启恩表示自己自1991年加入香港警务处任职督察以来,曾历任行动指挥、人力资源管理及保安等职务,也先后出任西区警区副指挥官、机场警区指挥官、湾仔警区指挥官及港岛总区副指挥官。 他于2019年9月晋升为助理处长,掌管服务质素监察部;2020年8月调任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1);2021年12月擢升并出任国家安全处处长;2023年5月获任命为副处长(国家安全),负责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 他表示,过去6年在国安处工作非常繁重,退休后希望先休养生息、陪伴家人,暂时未有未来方向。 他还提到,警队未来除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外,也会善用人工智能协助维护国家安全,使隐藏犯罪意图和行为的机会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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