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忆董建华两项关键部署:23条与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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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周日大殓,多名前司局长在回顾其施政时,集中谈到两条主线:其一是回归后为何没有立即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其二是董建华如何逐步引入政府外的专业人士,推动高官问责制,改变由AO主导政策的格局。 从叶刘淑仪、梁锦松及何志平的回忆可见,董建华任内既要处理回归初期大量过渡事务,也试图在官僚体系内部重新分配决策权,两者彼此交织。
Key Points
- 叶刘淑仪指出,董建华1997年出任首届特首时,并非不知道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但当时律政司、保安局以及整个政府都忙于处理回归后的过渡工作,事务繁杂,难以把这项工作列为最优先事项。
- 她提到,回归前半年,港英政府曾向立法局提交《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加入分裂国家及颠覆等条文,试图先行造成既成事实,中方随即出手叫停,显示23条议题在时间上本来就具有迫切性。
- 叶刘淑仪还说,回归初期她要处理的棘手议题包括居留权风波,令保安范畴工作压力极大;直到2001年,董建华得知自己将会连任后,才正式要求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与她全面研究23条立法。
- 她回忆,当局随后参考外国对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及颠覆等罪行的处理方式,草拟法案,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在收集意见及与立法会议员磋商后,法案作出100多项修订,部分条文已较为宽松和理性。
- 不过,报道引述的说法认为,董建华、梁爱诗及叶刘淑仪低估了当时政治形势的复杂程度,反对派借助民众情绪发动大规模示威,向政府施压,董建华为避免局势进一步动荡,最终把法案撤回。
- 董建华在23条立法上的部署,也牵涉他与政府内部权力结构的关系。报道引述叶刘淑仪说,当年条例草案初稿主要由她独力完成,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曾提出数项修订建议,但未被采纳。 这显示董建华在这项工作上,是直接领导梁爱诗与叶刘淑仪,并没有经由统领AO系统的曾荫权主导。
- 报道进一步把这种安排,与董建华推动的另一项重大改革联系起来,即建立高官问责制。文中称,董建华早已意识到,如果决策层长期由港英年代留下的AO主导,特首施政空间会受到限制,因此希望引入政府外的精英人物,打破由AO垄断、甚至架空特首的局面。 虽然首届特区政府班子除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外,大多来自原有公务员系统,外界甚至以“乳猪全体”形容,但董建华在与时任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不和,以及感受到官僚架构对政策落实的掣肘后,最终下定决心改革。
- 梁锦松的回忆,提供了这场改革的另一面向。他表示,董建华当选特首后,已邀请他加入行政会议,并交托推动教育改革的任务,梁锦松自1998年起兼任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 到了2001年,梁锦松以公务员身份进入政府,出任财政司司长;报道并提到,当时政界曾盛传财经事务局局长许仕仁是热门人选,但董建华仍决定起用梁锦松,不愿让AO势力进一步坐大。
- 梁锦松说,他支持董建华推动制度改革,因为这样才能吸纳更多不同背景人士进入政府,“我相信多元才会精彩”。 何志平则回忆,自己于2002年获董建华多次游说,由幕后走到台前,最终在5月底被其一句“如果我不能够把香港人的人心抢回来,我这几年的特首都是白干了。我需要你的帮忙”打动,答应出任民政事务局局长。 同年加入董班子的,还包括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以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均属政府以外的重量级人选。
- 报道也提到董建华的工作作风。外界过去形容他工作是“7-11”,即从早上7时做到晚上11时,但梁锦松与何志平都说,实际情况比这更长。 梁锦松表示,董建华大约清晨4时多已起床看文件,早上7时便会致电他讨论问题;何志平则说,董建华5时前起床,打太极时已在思考公务,约6时便会来电,通话20至30分钟,商讨待办事项及重大新闻。
Why It Matters
这些前高官的回忆,把董建华任内最具争议与最具制度意义的两项议题重新放在一起观察:一方面是23条立法为何延后、又如何在政治压力下撤回;另一方面则是他如何尝试重组特区政府的权力分布。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不仅是对一段历史的回望,也有助理解回归初期的施政困局,如何影响其后的政治发展与管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