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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宗公屋瞒报物业案两人囚2至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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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宗公屋瞒报物业案两人囚2至4周

Summary

香港房屋署公布两宗涉及公屋住户虚报资产的案件,两名被定罪住户分别被判监两星期及四星期,另有一名同案住户押后至11月30日再提堂。 涉案住户分别居于彩虹邨及广田邨,并在2025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没有申报在香港持有住宅物业。 房屋署调查后发现,彩虹邨个案涉及两名住户,各自在西贡拥有住宅物业,其中一人持有两个物业,另一人持有一个物业。 另一宗广田邨个案则涉及一名住户拥有一个位于将军澳的住宅物业,案件已在观塘裁判法院处理,其中被判监四星期的被告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Key Points

  • 房屋署表示,两宗案件的涉案公屋住户分别居于彩虹邨及广田邨,并在2025年入息及资产申报表中没有申报拥有香港物业。
  • 经深入调查后,署方发现首宗个案有两名公屋住户各自在西贡拥有住宅物业,其中一人持有两个,另一人持有一个。
  • 观塘裁判法院于10月5日判处首宗个案中拥有两个西贡住宅物业的住户监禁两星期,并须即时服刑。
  • 同一宗西贡物业案件中,另一名公屋住户的案件押后至11月30日再提堂,房屋署表明将收回涉案公屋单位。
  • 另一宗广田邨个案的被告被发现拥有一个将军澳住宅物业,遭判监四星期,并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Why It Matters

案件表明,公屋住户如果在资产审查或申报中虚报没有物业,后果不只是被收回单位,也可能因违反《房屋条例》而被判监禁。 对现有公屋住户及资助房屋申请人而言,房屋署再次强调,入息、资产及物业资料必须如实填报,并按表格说明及指定方法计算,否则可能面对刑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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