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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公路洋房业主未遵清拆令 被罚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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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公路洋房业主未遵清拆令 被罚6.66万元

Summary

西贡公路一幢洋房的业主,因没有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于9月2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并被判罚款合共66,600元,其中61,600元属于就罪行持续日数所判的罚款。 案件涉及该洋房若干搭建物和伸建物,总面积约97平方米,另外还包括改动批准天台楼板。屋宇署指出,有关僭建物在施工前并未取得该署批准及同意,因此依法向业主发出清拆令,其后因业主未有履行而提出检控。

Key Points

  • 案件于9月2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处理,业主因未遵从屋宇署清拆令而被定罪。
  • 法庭判罚款总额66,600元,其中61,600元为罪行持续日数所加判罚款。
  • 个案涉及西贡公路一幢洋房若干搭建物和伸建物,总面积约97平方米。
  • 除了僭建搭建外,案件还涉及改动批准天台楼板,属于执法内容之一。
  • 屋宇署因有关工程未事先取得批准及同意,按《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发出清拆令。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的关注点,不仅在于罚款金额本身,更在于持续不遵办法定命令所带来的累积责任。从罚款结构可见,持续日数罚款已占总额的大部分,说明业主在收到命令后若继续拖延,法律风险和经济代价都会随时间增加。 对香港住宅业主而言,这次检控再次说明,僭建物问题并不只是行政层面的跟进。若在没有合理辩解下仍不遵从清拆令,除会被检控定罪外,根据《建筑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并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最高2万元。
对香港住宅业主而言,这次检控再次说明,僭建物问题并不只是行政层面的跟进。若在没有合理辩解下仍不遵从清拆令,除会被检控定罪外,根据《建筑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并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最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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