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机场查获31公斤疑受管制干鱼翅 内地女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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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海关11月7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侦破一宗怀疑涉及濒危物种的案件,在一名由巴西经埃塞俄比亚抵港的51岁内地女旅客托运行李内,查获约31公斤干鱼翅,估计市值约13万港元。 经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查验后,该批鱼翅怀疑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明、并受香港《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的物种,涉案女子随后被捕,并已被控一项非法进口附录II濒危物种罪。
Key Points
- 海关表示,涉案女子于11月7日由巴西出发,经埃塞俄比亚飞抵香港,在机场入境大堂被截停接受清关检查。
- 关员在其托运行李内发现约31公斤怀疑受管制干鱼翅,整批货物估计市值约13万港元。
- 渔护署人员查验后,怀疑该批鱼翅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明的濒危物种,受香港法例规管。
- 海关随后拘捕该名51岁内地女子,案件再转交渔护署作进一步调查及跟进。
- 渔护署已就案件提出检控,控告她一项非法进口附录II濒危物种罪。
- 香港近年持续加强打击经航空旅客渠道流入本地的受管制野生动植物产品,这宗案件显示,执法部门除了关注商业货运,也会针对旅客托运行李进行风险评估和抽查。 从多家媒体报道可见,海关先在入境口岸实施截查,再由渔护署负责物种鉴别及后续检控,反映两个部门在濒危物种案件上的分工较为明确。
- 根据报道,涉案干鱼翅被怀疑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列明的物种。 香港通过《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落实相关规管,任何人如未依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可能触犯法例。 on.cc与am730均提到,若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香港电台与巴士的报也指出,违法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最高刑罚同样为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
- 就案情本身而言,多家媒体对核心事实的描述基本一致,包括涉案人为51岁内地女子、行程为由巴西经埃塞俄比亚抵港、涉案物品藏于托运行李,以及查获重量约31公斤、市值约13万元。 部分报道进一步指出,控罪具体为“非法进口附录II濒危物种罪”,显示案件已由初步拘捕阶段进入正式检控程序。
- 对香港读者而言,鱼翅在本地饮食及贸易中长期具有一定市场,但一旦涉及受国际公约及本地法例规管的物种,无论以商业形式还是个人携带方式入境,均须符合许可及申报要求。 这宗案件也提醒旅客,即使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并非随身携带,仍可能在入境清关时被截查;如物种受管制,执法部门可当场拘捕,并转交专责部门继续处理。
Why It Matters
案件已由海关截查转入渔护署检控程序,说明香港对受管制濒危物种入境个案并非仅作没收处理,而是会按物种分类及法例要求追究刑责。 对经常往返海外的旅客及从事相关买卖的人士而言,这宗案件再次提醒,若未按法例办理许可、申报或证明文件,即使以个人行李携带入境,也可能面对严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