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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泳池非礼师弟案 18岁男生判感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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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泳池非礼师弟案 18岁男生判感化一年

Summary

一宗涉及中学生之间的非礼案,8月31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判刑。18岁被告黄子轩早前承认两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0月8日在观塘翠屏道2号观塘游泳池,分别在儿童游泳池及淋浴间内非礼13岁男事主X。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表示,法庭已考虑被告的心理报告、感化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最终判处12个月感化令。 案情显示,被告与事主属于中学师兄弟关系,事件由一次相约游泳开始,之后在泳池及更衣室淋浴间内接连发生非礼行为。

Key Points

  • 被告黄子轩18岁,报称为香港大学高级文凭学生,案中承认两项非礼罪。
  • 控罪指案件发生于2025年10月8日,地点为观塘翠屏道2号观塘游泳池。
  • 事主X当时13岁,是被告的中学师弟,当日由被告邀请到泳池游泳。
  • 案情指被告先在儿童游泳池内,隔着泳裤触碰事主的生殖器官。
  • 其后事主受惊离开,前往男更衣室淋浴间,但淋浴间门当时没有上锁。

Why It Matters

案件发生在公众泳池,而且牵涉未成年学生与年长师兄之间的互动,令人关注青少年在校外活动及公共设施中的人身安全保障。 法庭最终没有即时判监,而是采取感化处理,也反映年轻被告在承认控罪后,量刑时其背景及评估报告会被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事发当日被告邀请13岁事主X到观塘游泳池游泳,两人其后在儿童游泳池活动期间,被告隔着泳裤触碰X的生殖器官。 事主受惊后离开泳池范围,前往男更衣室内的淋浴间冲洗,但涉事淋浴间的门并没有上锁。 被告之后尾随进入事主所在的淋浴间,并要求与对方一同淋浴,但遭事主拒绝。 法庭听取的案情续指,被告在遭拒后仍坚持共浴,并假装意外,再次隔着泳裤触碰事主的生殖器官3次。 之后,他更把手伸入事主泳裤内约2秒,并声称要替对方手淫。 当事主没有理会时,被告再趁事主转身之际,用自己的生殖器官摩擦对方臀部。 相关行为构成控方提出的两项非礼罪,分别涉及儿童游泳池及淋浴间两个场景。 资料又显示,事主回家后向家人提及事件并报警,案件其后进入刑事程序。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并向警方表示自己是“一时好奇”,又称只是“同佢玩下”,意即只是和对方“玩一玩”。 这些说法其后也成为法庭掌握案情的一部分。 案件由观塘裁判法院处理,案号为KTCC 384/2026。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在判刑时指出,法庭已考虑被告的心理报告、感化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最终决定判处12个月感化令。 从已公开的报道可见,法庭在量刑时除考虑案情严重性外,也衡量被告年龄、背景及更生可能。 星岛日报报道同样指出,案件涉及观塘游泳池内非礼中学师弟,18岁男学生承认两项非礼罪,最终被判感化1年。 综合两家媒体资料,案件的核心事实包括被告年龄、案发地点、两项控罪、事主与被告的师兄弟关系,以及最终判处12个月感化令,内容一致。
案情显示,事发当日被告邀请13岁事主X到观塘游泳池游泳,两人其后在儿童游泳池活动期间,被告隔着泳裤触碰X的生殖器官。 事主受惊后离开泳池范围,前往男更衣室内的淋浴间冲洗,但涉事淋浴间的门并没有上锁。 被告之后尾随进入事主所在的淋浴间,并要求与对方一同淋浴,但遭事主拒绝。 法庭听取的案情续指,被告在遭拒后仍坚持共浴,并假装意外,再次隔着泳裤触碰事主的生殖器官3次。 之后,他更把手伸入事主泳裤内约2秒,并声称要替对方手淫。 当事主没有理会时,被告再趁事主转身之际,用自己的生殖器官摩擦对方臀部。 相关行为构成控方提出的两项非礼罪,分别涉及儿童游泳池及淋浴间两个场景。 资料又显示,事主回家后向家人提及事件并报警,案件其后进入刑事程序。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并向警方表示自己是“一时好奇”,又称只是“同佢玩下”,意即只是和对方“玩一玩”。 这些说法其后也成为法庭掌握案情的一部分。 案件由观塘裁判法院处理,案号为KTCC 384/2026。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在判刑时指出,法庭已考虑被告的心理报告、感化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最终决定判处12个月感化令。 从已公开的报道可见,法庭在量刑时除考虑案情严重性外,也衡量被告年龄、背景及更生可能。 星岛日报报道同样指出,案件涉及观塘游泳池内非礼中学师弟,18岁男学生承认两项非礼罪,最终被判感化1年。 综合两家媒体资料,案件的核心事实包括被告年龄、案发地点、两项控罪、事主与被告的师兄弟关系,以及最终判处12个月感化令,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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