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铁车厢非礼案 59岁男文员判囚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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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59岁男文员卢伟国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涉及于2026年9月7日在港铁东铁线一列开往罗湖方向的列车车厢内,以下体紧贴一名女乘客大腿,并留下透明液体,案件周四在粉岭裁判法院判刑,最终被判监禁4星期。 裁判官梁雅忻形容案情严重,指出被告不但以私处触碰对方,更在对方身上留下液体;不过法庭同时接纳被告有真诚悔意,因此在监禁无可避免的前提下,判处4星期刑期。
Key Points
- 被告卢伟国,59岁,报称文员,被控于2026年9月7日在大埔雅运路港铁大埔墟站JM457号列车第7-1卡车厢内、往罗湖方向时猥亵侵犯女子X,早前已承认控罪。
- 案情显示,女事主X当日穿短裤,在大学站上车时车厢十分拥挤;列车驶至大埔墟站时,她感到右大腿裸露位置被硬而暖的物体紧贴3下,其后又感到腿上有温暖而潮湿的液体。
- 事主转身后,看见被告正在拉裤链,并发现自己大腿上有透明液体,怀疑是精液,于是抹走;她因非常害怕,最终在太和站向港铁职员求助。
- 被告翌日被捕。资料显示,他在警诫下承认因觉得X有吸引力,于是拉开牛仔裤裤链,取出阴茎非礼对方,并射出前列腺液;另有报道提到,他最初曾表示“我无嘢讲”,其后在进一步警诫下作出承认。
- 梁官判刑时指出,公共交通工具人流密集,受害人一旦在车厢内遭侵犯,往往难以及时求助,也未必能即时分辨接触究竟属有意还是无意,因此法庭必须严肃处理这类案件。
- 辩方早前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报告,被告同意报告内容。梁官参考报告后表示,若被告不正视自身问题,重犯机会属中等至高,但医生并无建议把他送入精神病院,反映他本身具备一定自我控制能力,问题在于能否克服“心魔”。
- 庭上亦透露,被告2018年有同类案底;他早前自行求情时称,自己因欠债无力偿还而破产,与妻儿关系转差,2019年及2020年难以找到工作,今年6月再度失业,对未能为家人提供稳定生活感到内疚,未有正视心理压力,最终因一时刺激犯案。
- 今早开庭前,旁听席上一名男子剧烈咳嗽,保安要求他到庭外喝水;他站起时怀疑晕厥倒地,经保安及警员协助后恢复清醒,再由其母亲陪同乘救护车离开。梁官其后告知被告,其儿子当日曾到庭但因不适送院,被告闻言哽咽落泪;另有报道指其妻子亦曾到庭。
Why It Matters
案件再次说明,法庭对在港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发生的性罪行采取严厉态度,即使被告认罪并表达悔意,仍可能被即时判监。 对乘客而言,事主在太和站即时向港铁职员求助,也反映尽快报案、保留经过与证据,对后续调查和检控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