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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颠覆案周五判刑 早上10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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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颠覆案周五判刑 早上10时开庭

Summary

支联会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司法机构最新纪录显示,案件已定于本周五、即9月11日早上10时在西九龙法院判刑,预计聆讯需时1小时。 本案4名被告分别为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其中何俊仁在开审前认罪,其余被告经审讯后于上月被裁定罪成。

Key Points

  • 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定于9月11日早上10时在西九龙法院判刑,预计历时1小时。
  • 本案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审理,并且不设陪审团。
  • 4名被告依次为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案件编号为HCCC155/2022。
  • 控罪指4名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
  • 《香港国安法》第23条规定,情节严重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从控罪内容看,控方指各被告在上述时段内,于香港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及序言,进而推翻、破坏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者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相关报道还提到,案件由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审理,并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组成审判庭处理。
  • 案件进展方面,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否认控罪,经过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何俊仁则在开审前已承认控罪。 有报道指出,案件于2026年1月开审,到5月19日审结,历时22日,而3名不认罪被告则于8月21日被裁定罪成。 另有报道提到,案件曾于8月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进行求情,当时法官表示会在两周内判刑,但未当庭订下日期,其后司法机构网页更新,显示本周五判刑。
  • 在求情阶段,代表李卓人及何俊仁的大律师表示,支联会多年来一直以和平、非暴力方式宣传其主张,与其他涉及暴力或煽动暴力的案件有明显分别。 辩方又称,本案没有实质路线图或时间表,支联会30多年来的实际纲领及行动,也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因其宣传或煽惑而作出具体颠覆国家行为,法院量刑时应考虑有关煽惑行为带来的实际破坏及影响。 因此,辩方希望法院裁定本案属于“情节较轻”,即判监5年或以下;即使法院认为属于“情节严重”,量刑等级也应处于最低程度。
  • 辩方还提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每个人都要遵守新法律,但李卓人、何俊仁并非法律专家,普通人包括支联会干事未必清楚相关行为已经违法。 至于没有律师代表、亲自应讯的邹幸彤,则在庭上表示自己不认为有罪,称各被告“一日都唔应该坐”,意即“一天牢都不该坐”,并指裁决反映追求民主有罪。 有报道说,她在陈词期间多次被法官打断;另有报道称,她向法庭确认,若法院裁定案件属于情节严重,她会视之为一种“赞美”。
  • 至于作为团体被告的支联会,法官在求情时指出,按例只能判处罚款;支联会代表则表示,该会有能力支付罚款。 这意味着,周五的判刑除了关系到3名个人被告最终刑期,也涉及已解散支联会将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Why It Matters

本周五的判刑,将为这宗备受关注的国安案件确定具体刑罚,外界关注焦点在于法院最终会否把案件界定为“情节严重”还是“情节较轻”。 由于辩方求情重点集中在是否存在实际破坏、是否涉及暴力,以及支联会过往宣传方式,判刑结果也将成为观察法院如何适用《香港国安法》量刑框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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