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警打擊停牌駕駛拘兩男 再涉誤導警員及虛假文書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4 hours ago4 MIN

Summary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於9月17日在觀塘區展開代號「耀角」的執法行動,重點打擊停牌期間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在區內不同地點鎖定並截停兩輛目標私家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 其中一名33歲男子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其後再因涉嫌出示他人護照、企圖誤導警員身分而被加控誤導警務人員。 另一名35歲男子同樣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並因出示一張失效駕駛執照、聲稱屬有效文件,而再涉行使虛假文書被捕。
Key Points
-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昨日即9月17日在觀塘展開「耀角」行動,針對停牌期間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執法。
- 警方表示,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在觀塘區不同地點鎖定兩輛目標私家車,並先後將車輛截停調查。
- 首名被捕人為33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以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當場被警方拘捕。
- 調查期間,該33歲司機聲稱沒有攜帶駕駛執照,其後向警員出示一本屬於他人的護照,涉嫌企圖冒認身分誤導執法人員。
- 另一名35歲本地男司機同涉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他其後出示一張已失效駕駛執照,並聲稱持有有效牌照,再涉行使虛假文書。
Why It Matters
今次案件顯示,警方在觀塘打擊停牌期間駕駛,已不止於一般路面巡查,而是透過情報主導方式鎖定目標車輛,再作針對性截查。 對駕駛者而言,若在交通調查中再涉嫌以他人證件誤導警員,或出示失效文件充作有效證明,可能面對額外刑責,法律風險遠高於單一交通違例。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次行動,反映警方持續把停牌期間駕駛列為重點打擊項目。 根據警方說法,「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監禁12個月及停牌12個月。 這類案件不單涉及司機個人守法問題,也直接關乎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尤其第三者保險本身就是處理交通意外賠償的重要基礎。
案情方面,警方指出,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在觀塘區不同地點鎖定兩輛目標私家車。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33歲本地男司機,他被截停後,警方懷疑他在停牌期間仍然駕駛,並且在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因此先以兩項相關罪名拘捕。 其後警員進一步調查時,該男子聲稱沒有攜帶駕駛執照,但再向警員出示一本屬於他人的護照。 警方核查後揭發事件,認為有人涉嫌藉此誤導執法人員其真實身分,於是再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將他拘捕。
另一宗個案則涉及一名35歲本地男司機。 警方指,他同樣涉嫌停牌期間駕駛,以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因此被捕。 在接受調查期間,該男子聲稱自己持有有效駕駛執照,並向警員出示一張駕駛執照。 不過,警方查核後發現該張駕照已經失效,於是再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將他拘捕。 兩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暫未公布更多個人背景資料或後續檢控安排。
《星島》另引述警方補充,「耀角」屬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針對停牌期間駕駛等違法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 報道又提到,本月3日警方亦曾在觀塘區截停一輛目標私家車,拘捕一名53歲男司機,揭發他除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外,亦因未有按時向警方報到而遭通緝,其後已被落案起訴及提堂。 這項背景顯示,警方近期在同區對相關違法駕駛行為採取持續而密集的執法部署。
警方重申,會繼續透過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追查在停牌期間仍然駕車的人士,並呼籲駕駛者切勿心存僥倖,更不要以虛假資料或文件誤導執法人員。 從今次兩宗案件可見,若司機本身已涉停牌駕駛,再在調查過程中作出可疑陳述或出示不當證件,案件性質便可能由單純交通違例,進一步演變為涉及誠信及文書的刑事調查。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次行動,反映警方持續把停牌期間駕駛列為重點打擊項目。 根據警方說法,「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監禁12個月及停牌12個月。 這類案件不單涉及司機個人守法問題,也直接關乎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尤其第三者保險本身就是處理交通意外賠償的重要基礎。
案情方面,警方指出,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在觀塘區不同地點鎖定兩輛目標私家車。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33歲本地男司機,他被截停後,警方懷疑他在停牌期間仍然駕駛,並且在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因此先以兩項相關罪名拘捕。 其後警員進一步調查時,該男子聲稱沒有攜帶駕駛執照,但再向警員出示一本屬於他人的護照。 警方核查後揭發事件,認為有人涉嫌藉此誤導執法人員其真實身分,於是再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將他拘捕。
另一宗個案則涉及一名35歲本地男司機。 警方指,他同樣涉嫌停牌期間駕駛,以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因此被捕。 在接受調查期間,該男子聲稱自己持有有效駕駛執照,並向警員出示一張駕駛執照。 不過,警方查核後發現該張駕照已經失效,於是再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將他拘捕。 兩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暫未公布更多個人背景資料或後續檢控安排。
《星島》另引述警方補充,「耀角」屬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針對停牌期間駕駛等違法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 報道又提到,本月3日警方亦曾在觀塘區截停一輛目標私家車,拘捕一名53歲男司機,揭發他除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外,亦因未有按時向警方報到而遭通緝,其後已被落案起訴及提堂。 這項背景顯示,警方近期在同區對相關違法駕駛行為採取持續而密集的執法部署。
警方重申,會繼續透過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追查在停牌期間仍然駕車的人士,並呼籲駕駛者切勿心存僥倖,更不要以虛假資料或文件誤導執法人員。 從今次兩宗案件可見,若司機本身已涉停牌駕駛,再在調查過程中作出可疑陳述或出示不當證件,案件性質便可能由單純交通違例,進一步演變為涉及誠信及文書的刑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