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老家庭增 社區支援不足迫智障子女提早入院舍
SingTao · 1 SOURCESabout 5 hours ago5 MIN

Summary
本港智障人士平均壽命延長,令由年邁父母照顧中老年智障子女的「雙老家庭」愈來愈普遍,甚至出現年長智障人士、老年父母與更年長祖父母同住的「三老家庭」情況。 家長普遍希望子女可留在熟悉社區生活,但現實是院舍輪候時間漫長,社區支援又未能全面承接,令不少家庭在無奈下提早為子女申請院舍。 學者認為,不少輕度及部分中度智障人士其實具備社區生活能力,關鍵在於政府是否提供持續、個人化及跨專業支援。 社會福利署則表示,現時全港設有21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並正分階段設立14間綜合社區康復中心,以加強社區支援。
Key Points
- 社署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中度智障人士宿舍輪候人數逾3000人,屬相關住宿服務中最多,輔助宿舍及嚴重智障人士宿舍亦有大量個案輪候。
- 雖然近年輪候時間有所縮短,但在2025至2026年度,嚴重智障人士宿舍及中度智障人士宿舍平均輪候時間仍超過100個月,反映供求落差仍然顯著。
- 嚴重智障人士家長協會主席黎沛薇指出,政府現時主要以住宿照顧服務支援受障人士及照顧者,智障人士在特殊學校畢業後,尤其障礙較嚴重者,可選擇的出路相當有限。
- 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榮譽研究員黃敬歲引述研究稱,智障人士較早出現身體機能衰退、慢性疾病及認知退化,壽命延長後,家庭照顧壓力亦同步延長。
- 政府統計處估計,全港智障人士約有7.7萬至9萬人;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主席黃偉雄建議整合教育局及社署等數據,以利長遠規劃。
Why It Matters
這宗議題牽涉的不只是院舍名額,而是當父母老去甚至離世後,智障人士能否繼續在社區中有尊嚴地生活,並維持家庭關係、社交參與及基本自主。 若制度繼續以院舍作為主要承接方式,家庭便可能因輪候壓力而被迫提早分離;若能及早做好財務、監護、住宿及醫療安排,則有機會減少「一有危機就入院舍」的情況。
不少家長最深的焦慮,是自己一旦病倒、失能或離世,子女往後便再無人持續關注。 黃敬歲提到,曾有一對感情很好的母女,母親年近90歲仍相當精神,女兒自立能力高,亦有接受就業服務,喜歡在社區生活;但由於本港住宿服務輪候往往長達10年,母親擔心自己突然離世後無人照顧女兒,只好提早申請住宿服務。 最終輪候到位時,女兒被迫過早入住院舍,與母親分開,失去原有家庭生活,亦過得不快樂。
近年有家長組織倡議「兩代共居」,即父母年老時可與中年智障子女入住同一院舍。 自閉症病人自助組織「一同夢」主席Macy表示,部分家長視之為某種「安慰劑」,至少可避免即時分離,並讓父母繼續參與照顧。 不過,黃偉雄指出,現時安老院舍與殘疾人士院舍分屬不同中央輪候機制,即使父母與子女各自獲安排院舍,也可能相距甚遠,見面困難;要打破安老與復康服務之間的壁壘,仍需研究具體推行方式。
黃敬歲亦提醒,真正有質素的「兩代共居」不應只是同一屋簷下提供三餐一宿。 父母可能需要醫療護理、復康及長者照顧,子女則仍需要社交發展、工作訓練及社區參與,故服務模式必須由同時熟悉長者服務與智障人士服務的跨專業團隊承接。 她又指出,現時不少服務以中心為本,較難做到度身訂造,服務時間亦有限,未必足以支撐家庭在社區長期照顧。
黎沛薇形容,智障人士成年後踏入社會,資源相對減少,猶如「跌落懸崖」。 她舉例說,嚴重智障人士的護理及醫療需要較高,涉及醫療消耗品及復康用具等,家庭負擔沉重;但在現行制度下,入住院舍後可獨立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部分開支可實報實銷,若留在社區與家人同住,則主要依靠固定金額的傷殘津貼,變相令家庭更傾向選擇院舍。
學者因此主張,政府應發展更多社區住宿選擇,例如小型社區住宅,讓具較高獨立生活能力的智障人士可獨居,或二、三人同住,並由工作人員提供24小時支援。 黃敬歲認為,對不少輕度及部分中度智障人士而言,社區為本服務不應只着眼照顧,更應持續培養其金錢管理、自我保護及危機處理能力,讓他們在父母逐漸失去照顧能力後,仍可在社區生活。
她並建議當局及持份者及早為智障人士展開「生命歷程規劃」,內容包括財務、監護、住宿、醫療決策,以及父母身後照顧安排。 黎沛薇則提出推廣「微董事會」,由親屬、朋友或曾支援受障人士的同工共同擔任守護角色,如同營運一間以保障當事人權益及社區生活需要為宗旨的公司;她說,外國相關做法甚至可處理財務及聘請員工等事宜,讓父母離世後仍有人持續支援子女。
不少家長最深的焦慮,是自己一旦病倒、失能或離世,子女往後便再無人持續關注。 黃敬歲提到,曾有一對感情很好的母女,母親年近90歲仍相當精神,女兒自立能力高,亦有接受就業服務,喜歡在社區生活;但由於本港住宿服務輪候往往長達10年,母親擔心自己突然離世後無人照顧女兒,只好提早申請住宿服務。 最終輪候到位時,女兒被迫過早入住院舍,與母親分開,失去原有家庭生活,亦過得不快樂。
近年有家長組織倡議「兩代共居」,即父母年老時可與中年智障子女入住同一院舍。 自閉症病人自助組織「一同夢」主席Macy表示,部分家長視之為某種「安慰劑」,至少可避免即時分離,並讓父母繼續參與照顧。 不過,黃偉雄指出,現時安老院舍與殘疾人士院舍分屬不同中央輪候機制,即使父母與子女各自獲安排院舍,也可能相距甚遠,見面困難;要打破安老與復康服務之間的壁壘,仍需研究具體推行方式。
黃敬歲亦提醒,真正有質素的「兩代共居」不應只是同一屋簷下提供三餐一宿。 父母可能需要醫療護理、復康及長者照顧,子女則仍需要社交發展、工作訓練及社區參與,故服務模式必須由同時熟悉長者服務與智障人士服務的跨專業團隊承接。 她又指出,現時不少服務以中心為本,較難做到度身訂造,服務時間亦有限,未必足以支撐家庭在社區長期照顧。
黎沛薇形容,智障人士成年後踏入社會,資源相對減少,猶如「跌落懸崖」。 她舉例說,嚴重智障人士的護理及醫療需要較高,涉及醫療消耗品及復康用具等,家庭負擔沉重;但在現行制度下,入住院舍後可獨立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部分開支可實報實銷,若留在社區與家人同住,則主要依靠固定金額的傷殘津貼,變相令家庭更傾向選擇院舍。
學者因此主張,政府應發展更多社區住宿選擇,例如小型社區住宅,讓具較高獨立生活能力的智障人士可獨居,或二、三人同住,並由工作人員提供24小時支援。 黃敬歲認為,對不少輕度及部分中度智障人士而言,社區為本服務不應只着眼照顧,更應持續培養其金錢管理、自我保護及危機處理能力,讓他們在父母逐漸失去照顧能力後,仍可在社區生活。
她並建議當局及持份者及早為智障人士展開「生命歷程規劃」,內容包括財務、監護、住宿、醫療決策,以及父母身後照顧安排。 黎沛薇則提出推廣「微董事會」,由親屬、朋友或曾支援受障人士的同工共同擔任守護角色,如同營運一間以保障當事人權益及社區生活需要為宗旨的公司;她說,外國相關做法甚至可處理財務及聘請員工等事宜,讓父母離世後仍有人持續支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