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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加多利山賣樓糾紛成蔡天鳳案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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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加多利山賣樓糾紛成蔡天鳳案導火線

Summary

蔡天鳳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把案件核心指向一場圍繞加多利山豪宅的金錢與業權爭議。 控方指,蔡天鳳於2019年以近6000萬元購入該單位,原意是安排她與前夫鄺港智所生的一對子女居住,並讓鄺家一同入住,但因她當時已持有曼克頓山單位,為節省較高印花稅,遂把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前家翁鄺球名下。 到了2022年,蔡天鳳因女兒上學安排及搬遷考慮,計劃出售該單位,雙方因此多次爭執,控方更指鄺球曾在一次會面中企圖動手打她,最終被譚方駿阻止。 控方認為,鄺球其後認定若蔡天鳳身亡,該單位仍在自己名下,自己可重新搬回居住,於是聯同兩名兒子策劃殺人,並租用偏遠村屋作處理屍體之用。

Key Points

  • 本案3名被告為前大伯鄺港傑、前家翁鄺球及前夫鄺港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謀殺蔡天鳳。
  • 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方面,鄺港傑與鄺港智承認控罪,鄺球則否認,3人均否認謀殺罪。
  • 控方指蔡天鳳2019年以近6000萬元購入加多利山單位,因已持有曼克頓山物業,為節省印花稅而借鄺球名義持有。
  • 控方稱蔡天鳳不但讓鄺家入住該豪裝單位,亦購買七人車供其使用,並聘請一至兩名外傭照料生活。
  • 控方指鄺球租用偏遠的龍尾村村屋,並利用鄺港傑接送蔡天鳳及子女放學的日常路線,作為下手時機。

Why It Matters

案件現階段所披露的控方案情,將一宗震動全港的命案,與家庭內部的物業安排、經濟依賴及控制權爭議直接連結起來。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亦突顯以他人名義持有物業、家庭成員長期受供養,以及賣樓授權安排,一旦關係破裂,可能在民事與刑事層面同時引發極嚴重後果。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向陪審團陳詞時表示,蔡天鳳與譚方駿雖未有註冊結婚,但兩人於2016年舉辦婚宴,其後育有兩名子女;此外,蔡亦獲譚父送贈曼克頓山單位。 控方指,蔡天鳳擔心譚家未必希望她與前夫所生子女同住,因此另購加多利山單位,且該單位與她和譚方駿的住所相距僅約5分鐘車程。 on.cc則補充,控方在庭上形容該單位豪華,並指蔡天鳳另聘兩名傭人及司機照顧兒女,鄺家亦搬入該單位居住。 控方所描繪的關係轉折,主要發生在2022年。 HK01報道,蔡母曾建議蔡停止再接濟鄺港智,而蔡天鳳亦為方便女兒上學,計劃出售加多利山單位,安排子女搬到屯門居住。 on.cc則指,蔡因不想即將轉校的女兒上學路程遙遠,希望鄺家搬往屯門,並計劃出售九龍的加多利山單位。 兩個版本雖在細節上略有不同,但均指向同一核心:賣樓決定令蔡天鳳與鄺球關係急速惡化。 控方稱,蔡天鳳曾多次要求鄺球簽署授權文件,以便出售單位,但鄺球一直拒絕。 on.cc指,蔡於2022年6月曾與鄺球見面要求簽署授權文件,遭對方拒絕;到同年7月再談時,鄺球更嘗試打她,但被譚方駿阻止。 HK01亦指,雙方多次爭執,鄺球常勃然大怒,其中一次更圖打蔡天鳳。 其後蔡天鳳向母親多番抱怨,形容鄺家忘恩負義,並曾以粗言表達不滿,又稱鄺球是騙子和「卑鄙混蛋」,蔡母則怒斥鄺球是「老狐狸」。 控方又指,蔡母其後威脅展開法律程序,鄺球約一星期後終於簽署授權書。 on.cc則指,到2022年11月,蔡母表明會以法庭程序解決,鄺球才簽下授權文件。 控方稱,蔡天鳳之後要求鄺球搬離單位,並不要再聯絡她的子女;為求盡快賣樓,她甚至願意多付經紀佣金及減價放售。 HK01並指,蔡遇害當日仍曾帶人上門睇樓,閉路電視顯示她急於出售該單位。 控方的推論是,鄺球認為一旦蔡天鳳成功賣樓,自己將一無所有,因此萌生殺機。 控方形容,鄺球相信只要蔡天鳳一死,自己便可搬回加多利山單位,而單位仍然在其名下,一切便可回復原狀。 on.cc亦引述控方稱,鄺球意識到自己不能單獨完成殺人,於是讓兩名兒子加入計劃,3人都知道計劃是要殺掉蔡天鳳,並各司其職,誰是真正下手者並不重要,因屬合謀犯案。 至於實行方式,控方指3人明顯知道蔡天鳳每日下午會乘坐由鄺港傑駕駛的私家車接女兒放學。 on.cc進一步指,被告認為這段接送行程是令蔡天鳳單獨處於車內的好機會,因此鄺球租用位置偏遠的龍尾村村屋,作為殺人後處理屍體之用;租屋期間,他曾與兩名兒子多次通話。 控方又指,被告選擇龍尾村,與接送學童路線會經過高速公路有關,車輛需先朝學校方向行駛,以免蔡天鳳起疑,待她察覺不妥時,已遭殺害,車輛再駛往涉案村屋。 案件由高院暫委法官祁彥輝連同陪審團審理。 on.cc報道,案件在重新選出8男1女陪審團後,控方於下午讀出開案陳詞,案件編號為HCCC 198/2025,並將於翌日續審。 HK01則指,法官早前已向選出的陪審團透露,3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而在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方面,只有鄺球不認罪,其餘兩人認罪。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向陪審團陳詞時表示,蔡天鳳與譚方駿雖未有註冊結婚,但兩人於2016年舉辦婚宴,其後育有兩名子女;此外,蔡亦獲譚父送贈曼克頓山單位。 控方指,蔡天鳳擔心譚家未必希望她與前夫所生子女同住,因此另購加多利山單位,且該單位與她和譚方駿的住所相距僅約5分鐘車程。 on.cc則補充,控方在庭上形容該單位豪華,並指蔡天鳳另聘兩名傭人及司機照顧兒女,鄺家亦搬入該單位居住。 控方所描繪的關係轉折,主要發生在2022年。 HK01報道,蔡母曾建議蔡停止再接濟鄺港智,而蔡天鳳亦為方便女兒上學,計劃出售加多利山單位,安排子女搬到屯門居住。 on.cc則指,蔡因不想即將轉校的女兒上學路程遙遠,希望鄺家搬往屯門,並計劃出售九龍的加多利山單位。 兩個版本雖在細節上略有不同,但均指向同一核心:賣樓決定令蔡天鳳與鄺球關係急速惡化。 控方稱,蔡天鳳曾多次要求鄺球簽署授權文件,以便出售單位,但鄺球一直拒絕。 on.cc指,蔡於2022年6月曾與鄺球見面要求簽署授權文件,遭對方拒絕;到同年7月再談時,鄺球更嘗試打她,但被譚方駿阻止。 HK01亦指,雙方多次爭執,鄺球常勃然大怒,其中一次更圖打蔡天鳳。 其後蔡天鳳向母親多番抱怨,形容鄺家忘恩負義,並曾以粗言表達不滿,又稱鄺球是騙子和「卑鄙混蛋」,蔡母則怒斥鄺球是「老狐狸」。 控方又指,蔡母其後威脅展開法律程序,鄺球約一星期後終於簽署授權書。 on.cc則指,到2022年11月,蔡母表明會以法庭程序解決,鄺球才簽下授權文件。 控方稱,蔡天鳳之後要求鄺球搬離單位,並不要再聯絡她的子女;為求盡快賣樓,她甚至願意多付經紀佣金及減價放售。 HK01並指,蔡遇害當日仍曾帶人上門睇樓,閉路電視顯示她急於出售該單位。 控方的推論是,鄺球認為一旦蔡天鳳成功賣樓,自己將一無所有,因此萌生殺機。 控方形容,鄺球相信只要蔡天鳳一死,自己便可搬回加多利山單位,而單位仍然在其名下,一切便可回復原狀。 on.cc亦引述控方稱,鄺球意識到自己不能單獨完成殺人,於是讓兩名兒子加入計劃,3人都知道計劃是要殺掉蔡天鳳,並各司其職,誰是真正下手者並不重要,因屬合謀犯案。 至於實行方式,控方指3人明顯知道蔡天鳳每日下午會乘坐由鄺港傑駕駛的私家車接女兒放學。 on.cc進一步指,被告認為這段接送行程是令蔡天鳳單獨處於車內的好機會,因此鄺球租用位置偏遠的龍尾村村屋,作為殺人後處理屍體之用;租屋期間,他曾與兩名兒子多次通話。 控方又指,被告選擇龍尾村,與接送學童路線會經過高速公路有關,車輛需先朝學校方向行駛,以免蔡天鳳起疑,待她察覺不妥時,已遭殺害,車輛再駛往涉案村屋。 案件由高院暫委法官祁彥輝連同陪審團審理。 on.cc報道,案件在重新選出8男1女陪審團後,控方於下午讀出開案陳詞,案件編號為HCCC 198/2025,並將於翌日續審。 HK01則指,法官早前已向選出的陪審團透露,3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而在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方面,只有鄺球不認罪,其餘兩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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