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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隱瞞性別與女同志性交 民事須賠3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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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隱瞞性別與女同志性交 民事須賠36.7萬元

Summary

區域法院聆案官盧康慧周五頒下判詞,裁定代號TA的女原告可獲36.7萬元賠償,另加利息及約2萬元訟費,被告為無業男子曾子豪。 本案源於原告透過標明為女同志交友平台的Butterfly認識被告,對方以「Jan」作網名,並在資料中選擇「TB」,令原告一直以為對方是女性。 雙方其後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酒店見面並進行性虐活動,原告稱在性交期間察覺異樣,追問後始知對方是男性,隨即推開對方、離開及報警。 雖然曾子豪早前在刑事案中就強姦及非禮罪獲判罪名不成立,但在民事案中未有正式抗辯,法庭早於2024年9月已就責任問題判原告勝訴,今次只處理賠償金額。

Key Points

  • 原告供稱,她於2019年11月起在女同志交友平台Butterfly認識被告,並以「姐姐」稱呼對方,而對方從無澄清自己是男性。
  • 被告在刑事審訊自辯時稱,使用有關平台只是想認識女性,又指自己未有刻意隱瞞性別,當時因訊息往來太快而沒有回應稱呼問題。
  • 原告指,兩人交往期間曾談及SM,至2020年2月27日相約到觀塘酒店開房;被告先觸摸其私處、滴蠟,其後在被鋪遮掩下性交。
  • 原告稱,起初以為進入體內的是陽具狀性玩具,但其後感到該柱狀物有溫度,遂追問「咩嚟?」並推開被告,才發現對方是男人。
  • 原告翌日到聯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獲處方緊急避孕藥及乙肝疫苗,其後證實沒有懷孕,但確診細菌性陰道炎及念珠菌感染,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療。

Why It Matters

本案最受關注之處,在於同一事件的刑事與民事結果不同:刑事案中被告脫罪,但民事案仍可因舉證門檻不同而被判須負上賠償責任。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亦反映法庭在評估性相關爭議時,不只看身體傷害,亦會重視受害人其後出現的創傷後遺症、羞辱感,以及對學業、實習和專業工作的長遠影響。 原告在民事案作供時表示,案發時她是法律系學生,事件後情緒不穩,閱讀或處理涉及性的案件時會感到驚慌,難以集中,連實習及學業表現亦受影響。 星島報道更提到,她曾在模擬法庭活動中,因心理壓力而需要退出全男團隊。 原告其後移居英國,現已成為律師,整體心理狀況較前穩定,但遇到與性有關的案件時仍會驚慌激動。 就醫療及心理情況,聆案官接納原告證供可信可靠。 HK01指原告自2022年5月起會見心理學家,至2023年12月向心理學家表示精神狀況持續轉差,會避免與陌生男性接觸、發與非禮及強姦相關的惡夢,並在公眾地方極度警覺,心理學家認為她患有創傷後遺症。 on.cc則指,原告於2022年起接受臨床心理學家治療,初時有嚴重抑鬱及中度焦慮,其後確診因事件引起的創傷後壓力症。 星島報道補充,原告於2023年底持續受案件困擾,時常重想事件,避免接觸陌生男性,最終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賠償方面,法庭裁定原告可獲25萬元作為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損失賠償。 由於法庭認為被告行為具侮辱性,令原告受辱及自尊受損,另批出8萬元加重性損害賠償。 on.cc指,特別損害賠償及未來醫療費用共獲3.7萬元。 星島則拆分為約3萬元醫療及交通開支,以及約6千元未來醫療開支。 綜合各方報道,總賠償額為36.7萬元,另加利息及約2萬元訟費。 程序上,被告曾於2024年1月向法庭存入文件,表示有意抗辯,但其後一直沒有提交抗辯書。 on.cc及星島均指,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亦缺席所有民事聆訊;法庭確認通知已妥為送達後,在缺席情況下進行損害賠償評估。 法庭並於2024年9月26日作出非正審判決,裁定被告須就案件負責,只待釐定賠償金額。 至於刑事案背景,曾子豪曾被控一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但經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訊後,於2021年獲裁定兩罪不成立。 被告在刑事案中曾稱,自己不知道Butterfly及HER是女同志專屬交友程式,只是因生活沉悶而使用,並稱自己為盡快啟動帳戶才選擇「TB」選項,沒有其他意圖。 不過,在今次民事索償案中,法庭最終接納原告版本,並認為她因事件承受真實而持續的心理創傷。
原告在民事案作供時表示,案發時她是法律系學生,事件後情緒不穩,閱讀或處理涉及性的案件時會感到驚慌,難以集中,連實習及學業表現亦受影響。 星島報道更提到,她曾在模擬法庭活動中,因心理壓力而需要退出全男團隊。 原告其後移居英國,現已成為律師,整體心理狀況較前穩定,但遇到與性有關的案件時仍會驚慌激動。 就醫療及心理情況,聆案官接納原告證供可信可靠。 HK01指原告自2022年5月起會見心理學家,至2023年12月向心理學家表示精神狀況持續轉差,會避免與陌生男性接觸、發與非禮及強姦相關的惡夢,並在公眾地方極度警覺,心理學家認為她患有創傷後遺症。 on.cc則指,原告於2022年起接受臨床心理學家治療,初時有嚴重抑鬱及中度焦慮,其後確診因事件引起的創傷後壓力症。 星島報道補充,原告於2023年底持續受案件困擾,時常重想事件,避免接觸陌生男性,最終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賠償方面,法庭裁定原告可獲25萬元作為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損失賠償。 由於法庭認為被告行為具侮辱性,令原告受辱及自尊受損,另批出8萬元加重性損害賠償。 on.cc指,特別損害賠償及未來醫療費用共獲3.7萬元。 星島則拆分為約3萬元醫療及交通開支,以及約6千元未來醫療開支。 綜合各方報道,總賠償額為36.7萬元,另加利息及約2萬元訟費。 程序上,被告曾於2024年1月向法庭存入文件,表示有意抗辯,但其後一直沒有提交抗辯書。 on.cc及星島均指,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亦缺席所有民事聆訊;法庭確認通知已妥為送達後,在缺席情況下進行損害賠償評估。 法庭並於2024年9月26日作出非正審判決,裁定被告須就案件負責,只待釐定賠償金額。 至於刑事案背景,曾子豪曾被控一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但經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訊後,於2021年獲裁定兩罪不成立。 被告在刑事案中曾稱,自己不知道Butterfly及HER是女同志專屬交友程式,只是因生活沉悶而使用,並稱自己為盡快啟動帳戶才選擇「TB」選項,沒有其他意圖。 不過,在今次民事索償案中,法庭最終接納原告版本,並認為她因事件承受真實而持續的心理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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