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反对授予事务律师资深大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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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大律师公会驳回了香港律师会要求授予事务律师资深大律师地位及更高级别法庭代表权的呼吁,并将这场辩论形容为「过早及大致属学术性质」。大律师公会指出,目前的制度安排运作良好,并引用数据显示事务律师大律师鲜少行使其现有的较高执业权利。
Key Points
- 香港律师会作为事务律师的监管机构,正就最新一轮综合立法修订向立法会施压,要求为其会员争取资深大律师资格
- 大律师公会反驳称,目前只有约一百名事务律师持有较高庭审权,但当中大部分人在近年間并无行使有关特权
- 统计数据显示,二零二四年初至二零二五年底的法院裁决中,事务律师大律师在公开法庭担任主辩或独任律师的案件少于十五宗
- 大律师公会解释称,业界分散于众多中小型律师行,加上律师行倾向避免委托同行竞争对手的事务律师大律师
- 香港沿用英国普通法制度,事务律师与大律师各有不同职责,由不同专业团体监管
Why It Matters
这场辩论凸显了香港两级法律专业之间的结构性紧张关系。随着立法会审视最新一轮的综合立法修订,任何有关资深大律师资格的改革都可能重塑法庭执业安排,并影响这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內事务律师与大律师之间的专业平衡。
这场辩论凸显了香港两级法律专业之间的结构性紧张关系。随着立法会审视最新一轮的综合立法修订,任何有关资深大律师资格的改革都可能重塑法庭执业安排,并影响这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內事务律师与大律师之间的专业平衡。